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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上報中央國有企業(yè)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yè)名單的報告

云國稅發(fā)[1999]119號

頒布時間:1999-04-0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國有企業(yè)所得稅重點稅源監(jiān)控管理的通知》(國稅函[1999]116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確定如下企業(yè)為重點稅源企業(yè),名單如下:

  一、實行匯總(合并)納稅的總機構(或母公司)

  1.集中納稅的電力集團公司或省級電力公司為:云南省電力公司2.匯總納稅的政策性銀行、商業(yè)銀行、保險公司為:昆明市商業(yè)銀行

  二、我省排名前五名的中央國有企業(yè)

  1.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

  2.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二)

  3.昆明卷煙廠

  4.云南省煙草昆明市公司

  5.曲靖卷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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