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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冀國稅發(fā)[1999]17號

頒布時間:1999-01-1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20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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