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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出口貨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稅憑證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冀國稅外發(fā)[1997]52號 

頒布時間:1997-12-0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出口貨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稅憑證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53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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