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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冀財稅字[1997]4號

頒布時間:1997-01-2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84號文,《關于出口貨物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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