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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寧地稅發(fā)[2004]182號

頒布時間:2004-08-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分局(局)、縣局:

  現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地稅發(fā)[2004]12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蘇地稅發(fā)[2004]126號

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地方稅務局,常熟市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局:

  現將國稅發(fā)[2004]6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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