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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呼和浩特市鐵路局向職工銷售住房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粵地稅函[2005]262號

頒布時間:2005-05-2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呼和浩特市鐵路局向職工銷售住房征免營業(yè)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3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知照執(zhí)行。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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