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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和服務收入免征營業(yè)稅的通知

渝財稅字[1998]87號

頒布時間:1998-05-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渝財稅字[1998]87號

  根據(jù)國務院決定,現(xiàn)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營業(yè)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以下簡稱世行項目)免征建筑安裝工程營業(yè)稅和項目服務收入營業(yè)稅。

  二,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僅指本通知所附<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一覽表>所列明的項目。

  三,世行項目單位在招標后應及時向世行項目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免稅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卷椖康木唧w承包商。

 ?。ǘ└鞒邪痰木唧w承包金額(附承包合同的復印件)。

 ?。ㄈ┒悇諜C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地方稅務局審查確認后,辦理有關免稅事宜,并為承包商出具承包該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免征營業(yè)稅的證明。

  四,世行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在核定世行項目單位建筑業(yè)營業(yè)稅免稅額時,應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實行批復的該項目總投資額進行核定,不得擴大免稅范圍和免稅額。

  五,項目服務收入,是指世行項目投產(chǎn)后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對世行項目實施前原設計能力所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仍應照章征收營業(yè)稅。新增服務收入的具體核定辦法,由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根據(jù)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

  六,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的<關于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1號)同時廢止。

  附件: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一覽表(略)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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