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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稅發(fā)[2006]39號

頒布時間:2006-03-07 14:39:21.000 發(fā)文單位: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稅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202號) 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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