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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卷煙計稅價格的通知

晉國稅流發(fā)[1998]12號

頒布時間:1998-05-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省國稅局直屬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1998]221號)“關于核定卷煙計稅價格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卷煙計稅價格的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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