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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局關于啤酒計征消費稅有關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渝國稅函[2002]99號

頒布時間:2002-03-1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自治縣、市)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啤酒計征消費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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