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國稅流〔2003〕79號
頒布時間:2003-07-0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縣國家稅務局(不發(fā)寧波)、省局直屬征收分局:
為加快推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征管,優(yōu)化為納稅人的服務,現對我省推行“一窗式”管理模式中有關征收單位辦稅大廳的功能窗口設置問題通知如下:
從2003年8月份征期開始,對具備條件由納稅申報窗口辦理專用發(fā)票抵扣聯認證的辦稅大廳,應將專用發(fā)票抵扣聯認證、防偽稅控IC卡報稅和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窗口合并為納稅申報窗口;對不具備條件由納稅申報窗口辦理專用發(fā)票抵扣聯認證的辦稅大廳,也可暫時單獨設立認證窗口辦理專用發(fā)票抵扣聯認證,但防偽稅控IC卡報稅和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必須在納稅申報窗口一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