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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發(fā)[2003]315號

頒布時間:2003-11-0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14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轉知所屬,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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