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地稅征字[2001]56號
頒布時間:2001-04-1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長春市地方稅務局
一、稽查選案
?。ㄒ唬┻x案由分局稽征管理科(綜合管理科)負責稽查對象的確定和稽查計劃的編制。應于年初制定本年度的稽查計劃,經(jīng)局長批準后,報市局征管處備案。同時將批準的稽查計劃錄入計算機或登記造冊。
?。ǘ┠瓿跤墒芯终鞴芴幋_定全年稽查工作方案,稽查局必須 根據(jù)方案開展稽查,在實施稽查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有重大問題的行業(yè)或納稅人要上報幣局,經(jīng)局長批準后,補充稽查計劃。 稽查局必須在月初5日前將稽查結果上報市局征管處, 由征管處發(fā)布 稽查通報。專項稽查由市局統(tǒng)—布置,稽查局必須在市局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稽查工作,及時反饋稽查結果;各征收分局應于月初5前將本月檢查計劃, 上月檢查結果以及《稅務檢查情況月報表》上報市局征管處。
(三)稅務稽查對象通過以下方法產(chǎn)生,并登記《待查納稅人清冊》:
1、采用計算機選案分析系統(tǒng)逆行篩選:
2、按征管戶數(shù)的一定比例篩選或隨機抽樣選擇;
3、根據(jù)日常征管中有關部門轉來的材料確定:
4、根據(jù)公民舉報、有關部門轉辦、上級交辦、情報交換的材料確定的專案稽查對象。
每年各征收分局檢查戶數(shù)不能少于征管戶數(shù)的20%。
?。ㄋ模┦芯侄悇者`法案件舉報中心設在稽查分局, 由1個稽查科專門受理公民舉報:基層分局由1個檢查科專門受理舉報案 件;縣(市)局舉報中心設在稽查局。
受理口頭舉報(電話)應當作筆錄或錄音,筆錄經(jīng)與舉報人核實無誤后, 由其簽名,蓋章或者押印,但不愿留名或者不便留名的除外。舉報人不愿公開其情況的,應當為其保密。對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問題,應當告知舉報人到有權處理的機關或者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稽查實施
?。ㄒ唬嵤┗榍?天,應當向納稅人發(fā)出《稽查任務通知書》,告知其稽查時間、需要準備的內容,但有下列情況可不必事先通知:
1、公民舉報有稅收違法行為的;
2、稽查部門有根據(jù)認為納稅人有稅收違法行為的;
3、預先通知有礙稽查的。
?。ǘ┗槿藛T在實施稽查前,應當調閱納稅人納稅檔案,并通過計算機查詢,全面了解掌握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財務會計制度, 申報、納稅及發(fā)票使用情況,做好資料審核分析,確定相應的稽查方法。
(三)實施稅務稽查應當2人以上,在實施稽查時應出示稅務檢查證件,并根據(jù)需要拄法定程序采取淘問、調取帳簿資料和實地稽查等手段進行稽查。
詢問當事人應當有專人記錄,并告知當事人不如實提供情況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詢問筆錄》應當交當事人核對, 當事人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當事人宣讀,核對無誤后由當事人簽章或者押印, 當事人拒絕的,應當注明;修改過的筆錄,應當由當事人在改動處簽章或者押印。
調取帳簿及有關資料應當填寫《調取帳簿資料通知書》、《調取帳簿資料清單》,并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
需要跨轄區(qū)稽查的可以采取函查和異地調查兩種方式進行。采取函查的,應當于局長批準實施稽查后發(fā)出信函,請求對方稅務機關調查。無論是函查還是異地調查,對方稅務機關均應予以協(xié)助。
?。ㄋ模┒悇栈橹行枰C人作證的,應當事先了解證人和當事入之間的利害關系和對案情的明了程度,并告知不如實提供情況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證人和書證可以由證人用鋼筆或毛筆書寫,并有本人簽章或者押?。鹤C人沒有書寫能力請人代寫的, 由代寫人向證人宣讀并同證人及代寫入共同簽章或者押??;更改證言的:應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件。
收集證言時,也可以筆錄、錄音、錄像。
?。ㄎ澹┱{查取證時,需要索取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原件的可以用統(tǒng)一的換票證換取發(fā)票原件或用收據(jù)提取有關資料;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復制,但必須注明原件的保存單位(個人)和出處, 由原件保存單位和個人簽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其簽章或者押印。
取證過程中,不得對當事人和證人誘供和逼供;要認真鑒別證據(jù),防止偽證和假證,必要時對關鍵證據(jù)可進行專門技術鑒定。
任何人不得涂改或者毀棄證明原件、詢問筆錄以及其他證據(jù)。
案件調查中發(fā)現(xiàn)誣告,打擊報復,作偽證,假證以及干擾、阻撓調查的,應當建議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六)查核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和儲蓄存款,應當按照規(guī)定填寫《稅務機關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帳戶許可證明》,經(jīng)縣以上(含縣、以下同)地方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方可進行,在檢查時應為儲戶保密。
對金融、軍工、部隊:尖端科學等保密單位和跨管轄行政區(qū)域納稅人進行檢查時,應當填寫《稅務檢查專用證明》,與稅務檢查證配合使用:其中檢查跨管轄行政區(qū)域納稅人時,應當使用被查對象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專用證明》。
?。ㄆ撸┗橹幸婪ㄐ钑和VЦ侗徊閷ο蟠婵畹模瑧斕顚憽稌和VЦ洞婵钔ㄖ獣?,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依法需查封被查對象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的,驗明權屬后應當填寫《查封(扣押)證》。并付《查封商品、貨物、財產(chǎn)清單》,查封時,應當粘貼統(tǒng)一的封志,注明公歷年、月、 日,加蓋公章;依法需扣押的,應當填寫《查封(扣押)證》,并開具《押商品、貨物、財產(chǎn)專用收據(jù)》。
對需解除暫停支付的,應當填寫《解除暫停支付存款通知書》,通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解除暫停支付措施;應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要填寫《解除查封扣押通知書》,通知納稅人持《查封商品、貨物。財產(chǎn)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chǎn)專用收據(jù)》,前來辦理解除查封(扣押)手續(xù)。
?。ò耍┒悇栈槿藛T在稅務稽查中應當認真填寫《稅務稽查底稿》,詳細記載查出問題所涉及的帳戶。記帳憑證以及相關的稅收問題,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證明材料和資料應當注明出處;稽查結束時,應當將稽查結果和主要問題向被查對象說明,核對事實,聽取意見;對被查對象拒絕在送達文書上簽字的,采取規(guī)定的文書送達方式進行送達。
?。ň牛┒悇栈閷ο笾薪?jīng)初步判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應當立案查處:
1、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以及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帳戶、發(fā)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稅收流失的;
2、未具有本條第一項所列行為,但查補稅額在1 0000(含 1 0000)元以上的;
3、私自印制,偽造、倒賣、非法虛開發(fā)票, 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fā)票,偽造、私自制作發(fā)票監(jiān)制章、發(fā)票防偽專用品的;
4、其他國家稅務機關認為需要立案查處的。
?。ㄊ?jīng)立案查處的案件,稅務稽查完畢,稽查人員應制作《稅務稽查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案件的來源;
2、被查對象的基太情況,:
3、稽查時間和稽查所屬期間;
4、主要違法事實及其手段;
5、稽查過程中采取的措施:
6、違法性質;
7.被查對象的態(tài)度;
8、處理意見和依據(jù);
9、稽查人員的簽字和報告時間。
?。ㄊ唬τ谶_到立案標準的案件,必須進行審理,并由稽查部門填寫《立案審批表》,報主管局長批準,在稽查時發(fā)觀達到立案標準的,應當補充立案;公民舉報案件必須立案。
?。ㄊπ鑼徖淼陌讣悇栈槿藛T應當杵《稅務稽查報告》, 《稅務稽查底稿》連同有關稽查資料提交政策法制科(綜合管理科)。
?。ㄊ?jīng)稽查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 由稽查人員制作《稅務稽查結論》一式兩份,報經(jīng)批準后,一份存入卷宗,一份交被查對象,月末,將稽查卷宗交稅務所,稅務所留存兩年于第3年1月份將卷宗轉交分局檔案室。
(十四)對上級交辦、批轉的案件,有限定期限的要按期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應說明有關情況;要求—上報稽查結果的,應按期上報。
?。ㄊ澹徖硗嘶匮a充稽查的案件要確定復查重點,補充稽查要在5日內重新上報;如對審理退回有異議的,可在1日內報分局審理委員會復審。
對納稅人開展的日常檢查—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規(guī)模較大的企業(yè)的日常檢查或舉報的稽查案件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重大疑難案件不能按期完成的,報主管局長批準,適當延期。
三、稽查審理
?。ㄒ唬┛h(含縣)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應成立稅務案件申理委員會,審理委員會成員由稅務機關負責人和槽征管理科(綜合管理科)、計劃會計科,檢查科(稽查科)、政策法制科等部門負責人員組成;審理委員會由單數(shù)成員組成;各單位的政策法規(guī)科(綜合管理科)為審理部門。
?。ǘ┒悇栈閷嵭蟹旨壷胬?。審理工作由審理人員。審理委員會分級負責。
1、舉報案件及查補(退)稅額在1 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 由2名以上審理人員審理:
2、對有下列情形的,應由審理委員會進行審理:
?。?)稅務行政處罰50000元以上的;
?。?)查補稅款100000元以上的;
?。?)偷稅手段和情節(jié)極其惡劣的;
?。?)有抗稅行為的。
?。ㄈΣ檠a(退)稅款未超過1 0000元(含1 0000元)的, 可按簡易程序, 由稽查人員直接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寫明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事實和結論意見, 由科長審批,上報主管局長批準,由稅務所執(zhí)行并制作《執(zhí)行報告》。 舉報案件及查補(退)稅額在1 0000元以上的,按一般審理程序,由稽查人員制作《稅務稽查報告》,連同《稅務稽查底稿》及其他有關證據(jù),一并提交政策法制科(綜合管理科)審理, 由其制作《審理報告》和《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稽查結論》, 報主管局長審批后, 由稅務所執(zhí)行并制作《執(zhí)行報告》。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ㄋ模徖砣藛T應當認真審閱稽查人員提供的《稅務稽查報告》及其他有關稽查資料,對以下內容進行確認:
1、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鑿、數(shù)據(jù)是否準確、資料是否齊全;
2、適用稅收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是否恰當;
3、實施檢查是舌符合法定程序;
4、擬定的處理意見是否得當。
?。ㄎ澹徖砣藛T審查《稅務槽查報告》及其他案件材料后, 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數(shù)據(jù)準確,資料齊全。內容詳盡、程序合法、處理意見得當?shù)?,根?jù)稽查人員在《稅務稽查報告》中提出的稅務行政處罰意見,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一式兩份,一份返給檢查科,由其在次日送達被查對象, —份存入卷宗。
2、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給予稅務行政處罰,而稽查部門只予以補稅處理,未提出處罰意見的,應退回稽查部門,要求提出處罰意見;
3、依照法律規(guī)定可以只補繳稅款,稽查部門建議不予行政處罰的制作《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4、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正確,符合法定程序但處罰偏輕的,應建議稽查部門重新提出處罰意見;
5、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資料不齊全、數(shù)據(jù)不準確或者內容不詳,審理部門難以確定的,應退回稽查部門予以補充稽查:
6、對提交的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舉報案件,審理人員確認后,制作《稅務稽查結論》一式兩份,經(jīng)批準后,—份送達當事人,—份存入卷宗,有疑問的,應退回稽查部門補充稽查。
7、對有犯罪嫌疑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應交由檢查抖(主要負責涉稅違法案件查處的檢查科)制作《涉稅案件移送意見書》,經(jīng)主管局長批準后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通知稅務所追繳應納稅款,滯納全,罰款。
(六)審理部門確認應提交審理委員會審理的,應召集審理委員會人員會審;對大案、要案或疑難稅務案件定案有困難的, 應當報經(jīng)上級地方稅務機關(稽查局報本級稅務局)審理委員會審理。
?。ㄆ撸徖聿块T應當在接到案件之日起5日內審理完畢;組織聽證的案件在20日內審理完畢,補充稽查應在5日內完成。
下列時間不計算在審理期限之內:
1、退回稽查部門重新調查處理的時間;
2,就有關政策問題書面請示上級機關的時間:
3、重大案件報經(jīng)上級機關請示定案的時間;
4、延期聽證的時間。
(八)中理完畢后,制作《審理報告》和《稅務處理決定書》, 并裝入稽查卷宗,在月末將稽查卷宗轉交稅務所。
四、稽查執(zhí)行
?。ㄒ唬└鞫悇账撠熁榻Y果的執(zhí)行工作,并制作《執(zhí)行報告》。
?。ǘ﹫?zhí)行完畢后,各稅務所將《執(zhí)行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裝入稽查卷宗,一并存檔,各檢查科每月要填制《稅務檢查情況月報表》,報稽征管理科(綜合管理科)匯總后,由稽征管理科(綜合管理科)在月初5日內上報市局征管處。
五、稅務文書送達及稽查卷宗管理
?。ㄒ唬┑囟悪C關送達稅務文書,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送達受送達人:
1、直接送達。由送達人員將稅務文書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應當由本人直接簽收;本人不在的, 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注入組織負責收件人簽收。受送達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后, 由送達人員及時存入案件卷宗;
2、委托送達。直接送達稅務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有關機關或者其他單位代為送達。
3、留置送達。對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的稅務文書,送達人員應當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達人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將稅務文書留在受送達人處,即視為送達;
4、郵寄送達。對直拄送達稅務文書有困難的,經(jīng)送達部門批準可采取掛號信函的方式郵寄給受送達人。
以掛號信郵寄收據(jù)作為郵寄送達的送達回證,將收據(jù)裝入卷宗。
5、公告送達。對同一送達事項的受送達人眾多的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 由執(zhí)行部門起草有關公告,報經(jīng)縣(分)局長批準,在市(縣)圾以上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發(fā)布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采取公告方式送達的,送達人員應制作稅務文書送達回證,記明有關公告的時間, 內容、新聞媒介名稱等事項,轉交案件管理部門分別裝入案件卷宗。
?。ǘ┲苯踊蛘呶兴瓦_稅務文書的,以簽收人或者見證人在
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郵寄送達的, 以掛號函件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并視為已送達。
?。ㄈ斕钪扑瓦_回證的稽查文書:
l、稅務稽查通知書;
2、調取帳薄資料通知書;
3、詢問通知書;
4、稅務處理決定書。
?。ㄋ模┒悇栈榫碜诜譃椴涣傅幕榫碜诤土傅幕榫碜趦深?。
不立案的稅務稽查卷宗,包括經(jīng)稽查未發(fā)現(xiàn)司題的稽查卷宗和經(jīng)稽查發(fā)現(xiàn)問題查補稅款在1 0000元以下的稽查卷宗。
1、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稽查卷宗應具備以下內容:
?。?)稅務稽查卷宗封皮;
?。?)稅務稽查通知書;
?。?)送達回證;
?。?)各稅種稅務檢查表和發(fā)票檢查表;
?。?)稅務稽查結論;
?。?)其他有關資料。
2、經(jīng)稽查發(fā)現(xiàn)司題查補稅款在1 0000元以下的稽查卷宗應具備以下內容:
?。?)稅務稽查卷宗封皮;
(2)稅務稽查通知書;
?。?)送達回證;
?。?)各稅種稅務檢查表和發(fā)票檢查表;
?。?)納稅稽查原始記錄:包括復制的記帳憑證、帳簿。發(fā)票等復印件;
?。?)稅務稽查底稿;
(7)稅務處理決定書;
?。?)送達回證;
?。?)進行處罰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0)執(zhí)行報告;
?。?1)其他有關資料。
立案稽查的稅務稽查卷宗。包括舉報案件、查補稅款在1 0000元以上的稽查卷宗。
1、舉報案件經(jīng)稽查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稽查卷宗應具備以下內容:
?。?)稅務稽查卷宗封皮;
?。?)稅務稽查通知書;
?。?)送達回證;
?。?)各稅種稅務檢查表和發(fā)票檢查表;
(5)納稅稽查原始記錄: 包括復制的記賬憑證,帳薄、發(fā)票等復印件;
?。?)稅務稽查底稿;
(7)稅務稽查報告;
?。?)立案審批表;
?。?)宙理報告;
?。?0)稅夯稽查結論;
(11)其他有關資料。
2、查補稅款在10000以上的及舉報案件經(jīng)稽查發(fā)觀問題的稽查卷宗應具備以下內容:
(1)稽查卷宗封皮;
{2)稅務稽查通知書;
(3)送達回證;
?。?)各稅種稅務檢查表和發(fā)票檢查表;
?。?)納稅稽查原始記錄:包括復制的記帳憑證、帳簿、發(fā)票等復印件;
?。?)稅務稽查底稿;
?。?)稅務稽查報告;
?。?)立案審批表;
?。?)申理報告;
?。?0)稅務處理決定書;
?。?1)送達回證;
?。?2)執(zhí)行報告;
?。?3)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