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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向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贛國稅函[2005]332號

頒布時間:2005-10-3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縣(區(qū))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向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95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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