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guī)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關于遠期外匯合約收益確認問題的通知

渝國稅函[2004]186號

頒布時間:2004-03-1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自治縣、市)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嶺澳核電有限公司遠期外匯合約收益確認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3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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