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稅函[1999]198號
頒布時間:1999-08-2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地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石油公司(加油站)的稅收征管,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現(xiàn)決定對全省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石油公司(加油站)開展一次專項稽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稽查對象
各自來水公司(廠)、煤氣公司(液化氣供應站)、石油公司(加油站)。
二、檢查內容
?。ㄒ唬┲攸c檢查1997、1998年度增值稅繳納情況(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包括有無該列收入未列收入、價外費用未計提繳納增值稅及進項稅未按規(guī)定抵扣等問題。
?。ǘ惒块T查補的稅款是否按規(guī)定調帳,有無以當期應繳稅金抵繳查補稅款等。
三、要求
?。ㄒ唬┐舜螌θ∽詠硭?、煤氣公司、石油公司(加油站)開展專項稅務稽查,由省局統(tǒng)一組織,各市、地、縣國稅局稽查局具體實施。檢查時間從1999年9月上旬開始,10月中旬結束。各市、地應于10月25日前將專項稽查工作總結和《全省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石油公司(加油站)稅務專項稽查情況統(tǒng)計表》上報省局。
(二)各級國稅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此次專項稽查取得實效。檢查人員應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實施稽查,做到文明稽查、公正執(zhí)法。
?。ㄈ└鞯貙Σ槌龅膯栴}要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查補的稅款必須按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對定性為偷稅的,必須處以應補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