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1]422號
頒布時間:2001-05-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轉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第二條 “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是指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p>
二、本《通知》第三條 “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是指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住房租賃市場稅收優(yōu)惠政策,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通過積極的政策引導,激活房地產市場,擴大住房需求,配合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