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guī)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稅發(fā)[2001]160號

頒布時間:2001-06-0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自治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為了更好地貫徹新《征管法》,解決實際稅收工作中的相關問題,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1]5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zhí)行。對在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報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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