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稅務稽查部門查補收入入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

冀國稅發(fā)[1998]188號

頒布時間:1998-12-1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轄市分行: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稅務稽查部門查補收入入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94號)轉發(fā)給你們,并作如下補充,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各地國稅、地稅部門與國庫、財政部門要緊密配合,必須在1998年12月31日前在同級國庫或國庫指定的商業(yè)銀行分別開設省、市、縣(區(qū))“國稅稽查收入”、“地稅稽查收入”專戶,具體開戶事宜由各市稅務部門會同國庫部門協(xié)商辦理。1999年1月1日后的查補收入,包括稅金、罰款、滯納金,一律入此專戶。資金到達專戶的當日或次日,必須將查補收入分稅種填開稅收通用繳款書解繳入庫。查補收入需要退款的,必須按現(xiàn)行退庫規(guī)定辦理退付,不得直接從專戶中退付。

  二、省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的中央預算收入歸中央財政,入中央金庫;查補的省級及以下各級預算收入歸省級財政,入省級金庫。市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的中央預算收入歸中央財政,入中央金庫;查補的省級預算收入歸省級財政,如省級金庫;查補的市級及以下預算收入歸市級財政,如市級金庫。縣(區(qū))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的中央預算收入歸中央財政,入中央金庫;查補的省級預算收入歸省級財政,入省級金庫;查補的市級預算收入歸市級財政,入市級金庫;查補的縣(區(qū))級及以下預算收入歸縣(區(qū))財政,入縣(區(qū))級金庫。各級必須嚴格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混庫。

  三、各級稽查局要安排得力干部專門負責管理專戶工作,加強監(jiān)督,確保各項制度規(guī)定的落實。

  四、開設專戶后的計會統(tǒng)籌具體操作事宜另文通知。

  五、開設各級稽查收入專戶,是中央加大稽查力度,保證查補收入的及時入庫,體現(xiàn)稅法剛性,維護稅制統(tǒng)一的重大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抓好落實。工作中有何問題,望及時反饋。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稅務稽查部門查補收入入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1998.11.09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分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市分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市財政廳(局):

  為加強各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收入的對賬和統(tǒng)計考核工作,保證查補收入的及時入庫,經(jīng)研究決定,各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暫由各級稽查部門負責直接解入同級國庫。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由各級稅務稽查部門在同級國庫或國庫指定的商業(yè)銀行的“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下,開設“稅務稽查收入”專戶,稽查部門查補的各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收入,由查處的稽查部門通知納稅人將應補收入通過電匯、信匯直接匯入該稽查部門開設的專戶,稽查部門在收到匯款收入收帳通知的當日或次日,必須將所匯收入分稅種填開稅收通用繳款書解繳入庫。繳款書第一聯(lián)收據(jù)聯(lián)由收款國庫或銀行蓋章后退稅務稽查部門寄納稅人做完稅憑證。

  查補收入需要退付的,必須按現(xiàn)行退庫規(guī)定從國庫辦理退付,不得直接從專戶中退付。

  二、各級稅務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除本級和上級預算收入仍按原預算級次入庫外,查補的下級預算收入均歸查處的稅務稽查部門的同級財政。即省級稽查部門查補的中央預算收入歸中央財政,入中央金庫;查補的省級預算收入,歸省級財政,入省級金庫;查補的省以下各級預算收入,也歸省級財政,入省級金庫。其他各級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以此類推入庫。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由總局通知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稅務稽查部門組織入庫,其中查補的省級及省以下各級預算收入歸省級財政。

  三、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由稽查部門直接組織入庫后,其收入的開票、對帳和稅收會計統(tǒng)計核算等計會統(tǒng)工作,由稽查部門負責按現(xiàn)行制度規(guī)定辦理。

  四、請各地稅務、國庫、財政部門共同協(xié)商落實“稅務稽查收入”專戶開設事宜,并加強對開設的專戶及收入解庫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專戶收入的及時解繳。

  以上通知,請各地抓緊布置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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