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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指定房地產評估機構協(xié)助稅務部門做好評估結果確認工作的通知

黑地稅發(fā)[1996]98號

頒布時間:1996-06-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各行署、市、縣地方稅務局:

  為確保房地產評估價格的真實、準確,做好對存量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工作,防止稅源的流失,現(xiàn)對房地產評估價格確認工作的有關事項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選擇一至若干家由政府批準設立的人員素質高、評估信譽好、在社會有一定影響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協(xié)助地稅部門進行房地產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

  二、各地選擇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要上報省局審批,經審核合格后,由省局統(tǒng)一發(fā)給指定資格證書。上報審批時,應附上有關房地產評估機構的機構設置、人員結構、評估資格證書、評估等級證明、從業(yè)證明、經營簡況、評估信譽證明等有關審批材料。

  三、各地要加強對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協(xié)助確認工作的管理。對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要定期進行指導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對充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因不向稅務機關提供真實的房地產評估資料,或有意提供虛假評估結果而造成納稅人不繳或少繳土地增值稅的,除取消其指定資格外,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情節(jié)嚴重的,應提請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四、各級地稅部門要加強對稅政、征收、稽查干部的土地增值稅政策業(yè)務的培訓工作,尤其要做好房地產評估業(yè)務的培訓,以盡快適應土地增值稅征收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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