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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陽縣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平陽縣地方稅務局關于全面啟動稅收征管新模式的公告

平國稅、地稅告字[97]10號

頒布時間:1997-06-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浙江省平陽縣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平陽縣地方稅務局

  繼昆陽鎮(zhèn)、蕭江鎮(zhèn)率先實施稅收征管新模式之后,在省市稅務局領導的直接關心指導下,一個“以納稅申報的基點,在計算機廣域網(光纖)和納稅核算電算化支持下,以建立辦稅服務中心為主體的組織體系為保證,全面實現通報通繳,集中辦稅,優(yōu)質報務,科學管理,重點稽查相結合的”現代化稅收征管新模式在我縣已逐步形成。

  97年5月份將撤消現有的全部基層稅務所(分局),全面取消專管員的管戶制度。

  為方便納稅人依法辦稅,確保新模式的順利到位并啟動,現將過渡時期有有關稅收征管問題公告如下,希各知照。

  1、從5月份的納稅申報期開始,設立昆陽、鰲江、蕭江、麻步、騰蛟、水頭、山門等辦稅服務廳接受全縣納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的申報納稅及辦理其它涉稅事項的申請。

  2、全縣納稅人自5月份起可就近選擇部服務廳辦理一切涉稅事項。如原屬鰲江近郊所管轄的納稅人可到鰲江辦稅服務廳辦理;鰲江水頭等地的全民企業(yè)納稅人和三資企業(yè)納稅可人到鰲江或水頭辦理服務廳辦理等。

  3、在新的征管模式轉換的過渡期內(5、6兩個月),除昆陽、蕭江地區(qū)外的所有企業(yè)納稅人的納稅申報一律由縣稅務師事務所下屬各地辦事處代為辦理(免費代理)。

  4、從5月份開始,以優(yōu)化服務、嚴格執(zhí)法為特點的各辦稅服務廳全部實現電腦化管理。辦稅服務廳受理納稅人的涉稅事項申請時均人可直接向縣國稅局人監(jiān)科投訴。

  投訴電話:3721764.所有納稅人應自覺按稅法規(guī)定時間申報納稅,逾期申報一天罰款50元,稅款逾期繳納入庫的,嚴格按規(guī)定按日加收0.2%的滯納金。

  5、除昆陽、蕭江地區(qū)外的所有納稅人請于5月4日攜帶《發(fā)票購領證》、發(fā)票專用印章及各種發(fā)票存根到本地辦稅服務廳辦理發(fā)票重新購領手續(x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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