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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稅款計算公式的通知

云地稅發(fā)[1996]315號

頒布時間:1996-10-2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大理、個舊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稅款計算公式的通知》(國稅發(fā)[1996]16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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