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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聘請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馬軍、陸家棣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通知

云地稅發(fā)[2001]43號

頒布時間:2001-08-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大理、個舊市地方稅務局,省局直屬征收分局:

  近日,省局黨組研究決定:聘請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馬軍、陸家棣律師擔任云南省地稅系統(tǒng)常年法律顧問。7月20日,省局馮登坤局長與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主任馬軍律師簽訂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xié)議書。

  省局聘請的常年法律顧問,其主要職責是:為云南省地方稅務局就行政管理、行政執(zhí)法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法律依據(jù)和法律意見,即對稅收征收管理、稅務稽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稅收保全措施和稅務行政復議等有關法律問題的咨詢工作;為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草擬、審查、修改各類與第三方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接受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邀請列席重要會議,提供法律幫助;為云南省地方稅務局內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jù)和法律信息,協(xié)調勞動爭議;協(xié)助地稅機關對地稅干部進行法律培訓,舉辦法制講座,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接受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的委托,以代理人身份參與民事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以及行政訴訟等。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是加強我省地稅系統(tǒng)法制建設,促進依法治稅進程的重要舉措,將對我省地稅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各地在稅收執(zhí)法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如需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意見或涉及行政訴訟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務,可聯(lián)系省局聘請的法律顧問幫助解決,以促進公正執(zhí)法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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