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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2005年情報交換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國稅函[2005]136號

頒布時間:2005-04-1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國際稅收情報的查核、收集和交換工作,完成總局布置的各項任務,現(xiàn)將2005年情報交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05年要繼續(xù)開展對美、日、韓三國提供自動情報工作。不斷加強業(yè)務培訓,在自發(fā)情報的收集方面各市局要通過從售付匯開具稅務憑證等環(huán)節(jié)注意收集締約國居民從我國取得各項收入的情報。要加大對外專項情報請求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國際稅收情報交換渠道,加強對跨國納稅人的稅務管理,發(fā)現(xiàn)和堵塞稅收征管漏洞。

  對于總局轉(zhuǎn)來的外來情報,要在查核質(zhì)量和上報時間上嚴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及時查核報告,對于上報不及時或查核質(zhì)量低的單位,省局將予以催辦或責成其重查。

  2005年省局對情報交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外來情報的處理工作

  (一)要充分利用情報線索,查核要徹底,上報結(jié)果要及時,正確應用稅收法規(guī),稅款及滯納金要及時足額入庫。

 ?。ǘ┮獓栏癜凑帐【忠?guī)定的時限上報查核報告,查核結(jié)果要滿足締約國專項情報請求中要求查核的問題。

  二、對外情報的處理工作

 ?。ㄒ唬└魇袘凑帐【郑絿惡?004]147號文)要求向美、日、韓三國提供自動情報,不應只追求數(shù)量,要切實保證上報的質(zhì)量。上報附件應為WORD文檔,名稱為XXX 市稅務局提供(美、日、韓)國自動情報。

  各市應于2005年6月10日前向省局上報2004年度上述三國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由中國境內(nèi)單位和個人支付收入的自動情報,同時辦理紙質(zhì)文件予以說明。

  (二)各市應積極利用專項情報請求來開展對跨國納稅人境外取得收入的情報收集工作,提供稅收征管質(zh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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