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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04年底到期稅收優(yōu)惠政策問題的通知

冀財稅[2005]43號

頒布時間:2005-04-1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4年底到期稅收優(yōu)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49號)要求,以下稅收優(yōu)惠政策到期(2004年12月31日)

  停止執(zhí)行:

  一、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國家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程勘查設計單位體制改革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冀財稅[2000] 12號)。

  二、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保障性企業(yè)移交地方管理后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冀國稅函[2004]42號)。

  三、《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國家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家禽行業(yè)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冀財稅[2004]17號)。

  請遵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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