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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捐贈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冀地稅函[2006]79號

頒布時間:2006-04-24 17:56:09.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征收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捐贈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 [2006] 32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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