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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生效及執(zhí)行的通知》的通知

豫國稅發(fā)[2007]270號

頒布時間:2007-09-10 17:13:13.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源自正保會計網校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生效及執(zhí)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6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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