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字[2001]7號
頒布時間:2001-01-1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引言
1.本準則規(guī)范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及其應提供的信息。
2.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目的,是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yè)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和評價企業(yè)獲取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能力,并據以預測企業(yè)未來現金流量。
定義
3.本準則使用的下列術語,其定義為:
?。?)現金,指企業(yè)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
(2)現金等價物,指企業(yè)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以下在提及“現金”時,除非同時提及現金等價物,均包括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3)現金流量,指企業(yè)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
現金流量的分類
4.現金流量應分為以下三類: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5.經營活動,是指企業(yè)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6.經營活動流入的現金主要包括: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收到的稅費返還;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7.經營活動流出的現金主要包括: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2)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各項稅費;
(4)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8.投資活動,是指企業(yè)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
9.投資活動流入的現金主要包括: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
?。?)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10.投資活動流出的現金主要包括: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2)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3)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1.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yè)資本及債務規(guī)模和構成發(fā)生變化的活動。
12.籌資活動流入的現金主要包括:
?。?)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13.籌資活動流出的現金主要包括:
(1)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3)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
14.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產生的現金流量,應作為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并單獨列示。
15.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現金總額,應扣除因購買或處置取得或支付的現金,以凈額列示。
16.企業(yè)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以總額披露當期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的下列信息:
?。?)購買或處置價格;
(2)購買或處置價格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
?。?)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所取得的現金;
?。?)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yè)單位按主要類別分類的非現金資產和負債。
金融保險企業(yè)現金流量
17.金融保險企業(yè)現金流量項目歸類有其特殊性。企業(yè)在編制本表時,前述現金流量項目歸類不適用的,可根據其行業(yè)特點和現金流量實際情況合理確定。
18.金融企業(yè)的下列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項目應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對外發(fā)放的貸款和收回的貸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同業(yè)存款及存放同業(yè)款項;
?。?)向其他金融企業(yè)拆借的資金;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銷的貸款;
?。?)經營證券業(yè)務的企業(yè),買賣證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現金;
?。?)融資租賃所收到的現金。
19.保險企業(yè)的與保險金、保險索賠、年金退款和其他保險利益條款有關的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項目,應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20.現金流量表應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報告企業(yè)的現金流量。
21.現金流量一般應分別按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反映。但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以及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應以凈額列示。
金融企業(yè)下列項目應以凈額列示:
?。?)短期貸款發(fā)放與收回的貸款本金;
?。?)活期存款和存放同業(yè)款項的存?。?/p>
?。?)同業(yè)存款和存放同業(yè)款項的存取;
(4)向其他金融企業(yè)拆借資金;
(5)委托存款與委托貸款。
?。?)經營證券業(yè)務的企業(yè),證券的買入與賣出。
22.企業(yè)外幣現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現金流量,應以現金流量發(fā)生日的匯率或平均匯率折算。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應作為調節(jié)項目,在現金流量表中單獨列示。
23.有些特殊項目,如自然災害損失、保險索賠等,應根據其性質,分別歸并到前述現金流量類別中,并分別列示。
24.企業(yè)應采用直接法報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即,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來自企業(yè)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時,有關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取得:
?。?)企業(yè)的會計記錄;
?。?)根據以下項目對利潤表中的營業(yè)收入、營業(yè)成本以及其他項目進行調整:
?、佼斊诖尕浖敖洜I性應收和應付項目的變動;
?、诠潭ㄙY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其他非現金項目;
?、燮洮F金影響屬于投資或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其他項目。
25.企業(yè)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jié)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
對凈利潤進行調節(jié)的項目主要包括:
?。?)資產損失準備;
(2)固定資產折舊;
(3)無形資產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待攤費用;
?。?)預提費用;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益;
(8)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9)財務費用;
?。?0)投資損益;
?。?1)遞延稅款;
?。?2)存貨;
(13)經營性應收項目;
?。?4)經營性應付項目。
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
26.對于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影響企業(yè)財務狀況或可能在未來影響企業(yè)現金流量的重大投資、籌資活動,也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說明,如企業(yè)以承擔債務形式購置資產等。
附則
27.本準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錄:現金流量表參考格式
注:企業(yè)也可以采用修訂前的現金流量表參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