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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1995年第5號)

財政部1995年第5號公告

頒布時間:1995-11-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xiàn)就發(fā)行1995年第二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第二期憑證式國庫券(以下簡稱“本期國庫券”)計劃發(fā)行60億元,期限三年,從11月21日起開始發(fā)行,12月16日結束。

  二、本期國庫券從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持滿三年的,年利率為14%,并實行保值貼補。

  三、本期國庫券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不上市流通;發(fā)行期結束后,持券人可隨時到原購買網(wǎng)點提前兌取,利率分檔設定。

  四、本期國庫券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各地國債服務部承購后,面向社會銷售。居民個人和其他投資者可到上述機構辦理購買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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