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綜字[2000]40號
頒布時間:2000-04-2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計委
國家環(huán)??偩?,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物價局(委員會):
根據《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字〔1999〕195號)的規(guī)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取消機動車尾氣檢測費。最近,一些地方來函要求明確取消機動車尾氣檢測費的范圍。經研究,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布取消的機動車尾氣檢測費,是指除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汽車生產企業(yè)生產的機動車實行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進行的排氣設施檢驗,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年度安全檢驗進行的尾氣檢驗所收取的檢測費以外,其他各種對機動車的強制性尾氣檢測收費。
二、由于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汽車生產企業(yè)生產的機動車實行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包括了排氣設施的檢驗內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的年度安全檢驗,包含了尾氣檢測項目。因此,環(huán)保等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宜再對機動車尾氣排污進行重復檢驗并收取相關費用(包括對機動車尾氣排污進行路檢收取的費用)。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應堅決落實取消的機動車尾氣檢測收費,不得以其他名義變相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