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發(fā)[2000]36號
頒布時間:2000-02-1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公司:
現(xiàn)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范的暫行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望認真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及修改意見報總公司審計部。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guī)范的暫行規(guī)定為了加強審計工作管理,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實現(xiàn)審計工作規(guī)范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貫徹執(zhí)行審計規(guī)范的通知》,以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內審工作實際,對審計工作規(guī)范作如下規(guī)定:
一、審計部門工作程序
(一)審計部門要根據(jù)保險發(fā)展需要,結合本系統(tǒng)年度工作會議精神和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jīng)總經(jīng)理室批準后執(zhí)行,并報上一級審計部門審查或備案。
(二)根據(jù)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事項,選派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采取適當形式落實審計任務。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三)每項審計任務完成后,要寫出工作總結或審計報告。由上級部署或情況重要的,要報上一級審計部門。
?。ㄋ模徲嫴块T在執(zhí)行審計計劃過程中,要建立工作臺帳,記錄審計工作情況。
?。ㄎ澹┮皶r、準確填報各類統(tǒng)計報表,按規(guī)定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年度工作總結的主要內容有:
1、審計任務的完成情況;
2、審計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及效果;
3、審計工作經(jīng)驗與體會;
4、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制定的改進措施;
5、進一步搞好審計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凑諜n案管理要求,及時收集、整理每項審計任務的相關資料,立卷歸檔。
二、審計項目程序
(一)根據(jù)上級公司部署(或授權)和本公司、本部門具體情況,擬訂審計項目工作計劃和審計工作方案,經(jīng)本部門、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經(jīng)理經(jīng)濟責任審計和重大審計項目要由人事等有關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經(jīng)總經(jīng)理室批準后方可立項。
?。ㄈ└鶕?jù)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合理分工,明確責任。
1、審計組組長負責整個審計項目的實施,決定審計日程,人員分工;把握政策,掌握進度,協(xié)調與各方面的關系;審核審計報告,向領導匯報工作。
2、審計組主審負責審計項目方案的具體實施,及時了解各小組的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審計當中遇到的問題;分析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對被審對象的主要成績和問題作出初步評價和定性;審核各小組的審計工作底稿和分報告,綜合各小組的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報告。
3、審計組其他成員按照分工進行審計工作,并對所審事項的工作底稿和分報告負責。
?。ㄋ模┱J真作好審前準備工作,至少在實施審計的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特殊審計項目除外)。
審計部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有關審計授權方面的規(guī)定進行授權時,要發(fā)授權審計通知,并抄送被審計單位。被授權的審計部門應按審計程序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實施審計,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由授權單位做出。
?。ㄎ澹徲嫿M實施審計時,應根據(jù)審計項目要求有側重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管理體制、機構設置、部門職責分工、業(yè)務規(guī)模、資產狀況和內控制度建設等情況。
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應審查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檢查現(xiàn)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審查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各類業(yè)務單證、重要經(jīng)濟合同;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等等。具體方法應根據(jù)審計項目需要進行選擇。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保證其真實性。審計組主審應對審計所查明的事實進行核對,以保證審計結論的真實、準確。
對審計事項進行調查時,審計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審計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得的證明材料,要有提供者的簽名或印章。未取得簽名或印章的,審計人員應當注明原因。
(六)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審計組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改進的意見或建議。
?。ㄆ撸徲嬍马棇嵤┙K結后,審計組應在15日內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要經(jīng)審計組集體討論,并按規(guī)定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應對審計報告簽署同意與否的意見(見審計文書格式7——4)。如10日內被審計單位沒有對審計報告提出書面意見,可視為對審計報告無異議。審計報告要由審計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本公司總經(jīng)理室審批。
對被審計單位有違反國家財經(jīng)紀律或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需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審計部門應在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并報總經(jīng)理室審批。
經(jīng)批準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應以派出(或授權)審計的公司名義發(fā)文給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單位,同時抄送上級審計部門。
?。ò耍┍粚徲媶挝粚徲媹蟾婧蛯徲嫑Q定如有異議,可向上級公司內審部門提出,內審部門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但在未作出新的審計決定之前,審計決定不得停止執(zhí)行。
(九)為了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需進行后續(xù)審計的,應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十)審計項目結束后,審計組主審應按有關規(guī)定收集、整理審計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列出清單,移交檔案管理人員,立卷歸檔。
三、審計業(yè)務文書審計公文、業(yè)務用紙的規(guī)格以及行文格式標準,應按總公司《關于公文用紙及公文格式標準等問題的通知》(人保發(fā)〔1999〕6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審計業(yè)務文書主要有:
(一)審計工作方案審計部門在實施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時,為了達到預期目的,由審計組根據(jù)被審計對象的情況和預計審計工作的復雜程度,編制具體的審計項目實施計劃,即審計工作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
1、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的依據(jù);
2、審計的對象;
3、審計的目的;
4、審計的范圍;
5、審計的內容與重點;
6、審計的方式;
7、審計時間及實施步驟;
8、審計組成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9、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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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計通知審計通知適用于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前,向被審計單位通知有關實施審計的事項。審計通知應以審計部門名義發(fā)文(見審計文書格式2)。主要內容包括:
(1)被審計單位名稱;
?。?)審計的依據(jù)、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審計組組長及其他成員名單;
?。?)對被審計單位配合審計工作的具體要求;
?。?)審計機構公章及簽發(fā)日期。
審計部門認為需要被審計單位事前進行自查的,應在審計通知中寫明自查的內容、要求和期限。
2、授權審計通知授權審計通知適用于上級審計部門將其管轄范圍之內的審計事項,授權給下級審計部門執(zhí)行。授權審計通知應明確審計事項的范圍、內容、時間和授權部門的其他要求。審計授權通知應以授權審計部門的名義發(fā)文(見審計文書格式3)。
3、委托審計審計部門將特殊審計項目委托外部審計機構審計時,應按照領導的批示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與外部審計機構辦理委托手續(xù)。
?。ㄈ徲嬜C據(jù)審計證據(jù)是批審計部門收集的用以證明審計事項真相并作為審計結論基礎的材料。主要包括:
1、審計人員取得的以書面形式存在并證明審計事項的書面證據(jù)。它包括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各種原始憑證、會計記錄(記帳憑證、會計帳簿和各種明細表)、各種會議記錄和文件;各種合同、通知書、報告書及函件等資料或復印件;
2、通過實際觀察和清點,為確定與審計事項相關的事實是否確實存在而取得證明,所計劃簽證的審計簽證單(見審計文書格式4);
3、就審計事項向有關人員進行口頭調查所形成的審計調查記錄(見審計文書格式5);
4、其他證據(jù)(四)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所形成的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工作記錄。
審計工作底稿應當記載審計人員在審計中獲取的證明材料的名稱、來源和時間等,并附有證明材料。
1、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內容有:
(1)被審計單位的名稱;
?。?)審計項目的名稱;
(3)實施審計的時間;
?。?)審計過程記錄;
?。?)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
?。?)復核者姓名及復核日期;
?。?)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所有的審計工作底稿都要標明頁數(shù)和頁次。
?。ㄒ妼徲嬑臅袷?)
2、審計工作底稿中的審計過程記錄主要包括:
(1)實施審計具體程序的記錄及資料;
(2)審計測試評價的記錄;
?。?)審計方案及其調整變更情況的記錄;
?。?)審計人員的判斷、評價、處理意見和建議;
?。?)審計組討論的記錄和審計復核記錄;
?。?)審計組核實與采納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反饋意見的情況說明;
?。?)其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審計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審計證明材料:
(1)與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與被審計單位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文件、合同、協(xié)議、會議記錄、往來函件、公證、鑒定等資料的原因、復印件或摘錄件;
?。?)其他有關的審計資料。
?。ㄎ澹徲媹蟾鎸徲媹蟾媸侵笇徲嫿M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向派出公司提出的書面文書。凡發(fā)出審計通知的審計事項,審計組實施審計后,都要提出審計報告。經(jīng)批準的審計報告應以公司名義發(fā)文(見審計文書格式7)。
審計報告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審計的時間和內容、范圍、方式。
2、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3、通過審計對有關事實的揭示(主要成績和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
4、對審計事項的評價。即對已審計內容的概述,并結合審計方案確定的重點,對已審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風險性、效益性及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進行評價。
5、依據(jù)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規(guī)定和命令,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責任界定,以及提出的糾正、改進意見和建議;對違規(guī)行為提出的處理、處罰的意見。
?。徲嫑Q定審計決定適用于審計部門審定審計報告后,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財經(jīng)紀律或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給予的處理和處罰。審計決定應以公司名義發(fā)文(見審計文書格式8),并附審計報告。
審計決定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審計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2、審計報告認定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財經(jīng)法規(guī)或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事實;
3、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定性,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及其依據(jù);
4、需要進行整改的事項;
5、處理、處罰決定執(zhí)行的期限和要求。
四、審計工作檔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審計署《審計機關檔案工作的規(guī)定》,應將記錄和反映審計部門在履行審計職能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記錄歸入審計檔案。
審計檔案實行誰主審誰立卷、審結卷成、定期歸檔的責任制。
審計檔案采取按職能分類、按項目立卷、按單元排列的立卷方法。審計項目類文件和審計制度、管理類文件不能混合立卷。
?。ㄒ唬徲嫏n案的分類及內容
1、制度、管理類
(1)審計工作規(guī)章制度及管理辦法;
?。?)年度審計工作會議文件;
?。?)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年度審計統(tǒng)計報表。
2、審計項目類審計文件材料按項目立卷,每個審計項目應單獨立一個或幾個卷,不得將幾個審計項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一個卷。相同審計項目的綜合性報告可與該項目分報告合立一卷。經(jīng)理經(jīng)濟責任審計項目按人立卷。
審計檔案應先按年度后按審計項目進行分類。
當年完成的審計項目應在本年度立卷歸檔;跨年度的審計項目,在審計項目終結的年度立卷歸檔;被授權審計單位的審計項目案卷,應于審計終結后15日之內,將整理齊全、完整的審計項目檔案交授權單位歸檔。
審計案卷的文件材料一般應以結論性文件材料、證明性文件材料、立項性文件材料三個單元為序進行排列。應當歸入審計檔案的文件材料包括:
(1)結論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審計程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的方法進行排列,主要內容包括:
①審計決定;
?、?審計報告(含審計報告初稿、修改稿、終審稿);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書面反饋意見;
④ 審定審計報告的會議記錄;
?、?被審計單位根據(jù)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制定的整改措施;
?、?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
?。?)證明性文件材料,按與審計報告所列問題和審計評價意見相對應的順序進行排列,主要內容包括:① 審計證據(jù)(包括審計簽證單和審計調查記錄);
?、?審計工作底稿;
?、?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述職報告、工作總結等。
?。?)立項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時間順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內容包括:① 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通知(含經(jīng)理經(jīng)濟責任審計或重大項目審計的申報批件);
?、?審計授權通知;
?、?有關審計項目的請示、批復、批示等。
3、審計專題調查類
(二)審計案卷內每份或每組文件之間的排列順序規(guī)則是: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復在前,請示在后;
4、指示在前,報告在后;
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6、匯總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ㄈ徲嬳椖恳唤?jīng)實施,立卷責任人(即該項目主審,下同)應及時收集本項目的文件材料;審計終結時,立卷責任人應對本審計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別和取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規(guī)則進行組卷,經(jīng)審計組組長或業(yè)務部門文書人員復查后,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案卷的編目和裝訂。
案卷裝訂要整潔,文件中不得有鉛筆或圓珠筆字跡,裝訂時不得壓住文件字跡。
審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規(guī)定分為:永久、長期(16年至50年)和短期(15年及其以下)三種。
審計檔案的移交時間不得遲于審計項目結束后的次年6月底。
?。ㄋ模徲嫏n案的借閱,一般應當限定在審計機構內部。凡需將審計檔案借出審計機構或要求出具審計檔案證明的,應經(jīng)審計部門主管領導審批。
五、以上規(guī)定由總公司審計部負責解釋,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審計文書格式1——8附件:審計文書格式1關于***公司*****(審計項目名稱)
審計的工作方案一、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的依據(jù);
二、審計的對象;
三、審計目的;
四、審計范圍;
五、審計內容;
六、審計方式;
七、審計時間及實施步驟;
八、審計組成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九、編制審計方案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