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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機電設備成套單位資格認證收費標準的復函

[1993]價費字121號

頒布時間:1993-04-0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

物資部:

  你部《關于請批準機電設備成套單位資格審查收費標準的函》(〔1992〕物函計價字431號)收悉。經(jīng)研究,函復如下:

  為了加強對設備成套工作的管理,確保國家重點項目建設,提高設備成套工作水平,“物資部、國家計委、機電部機電設備成套單位資格審查辦公室”開展對機電設備成套單位的資格認證工作,可以收取如下費用。

  一、資格證書(一正二副)每套20元

  二、認證費 甲 級 1500元

  乙 級 1200元

  丙 級 1000元

  三、公告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收費收入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存儲,專項用于證書印制、專家評審、資料及通訊等認證業(yè)務開支,不得挪作他用。

  收費單位應按規(guī)定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制定的收費票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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