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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涉外稅務管理司關于上報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的通知

國稅外函[1998]15號

頒布時間:1998-02-0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涉外稅務管理司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涉外稅收管理,掌握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我司決定從1998年起,要求各地每年上報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外稅收重點稅源調查是稅收征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它對于我們了解和掌握稅源分布情況,加強對重點稅源的控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二、上報重點稅源情況包括說明和附表兩部分。其中說明部分應包括目前本地區(qū)涉外稅收稅源的總體情況(稅源的行業(yè)性分布和近期變化趨勢等)和本地區(qū)重點稅源情況(行業(yè)性分布和近期變化趨勢、重點稅源確定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每年上報的重點稅源情況以企業(yè)全年納稅總額大小排列稅源的大小。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表由一張匯總表和四張附表組成。各表請依填表說明的要求填寫。

  三、每年的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說明及附表應于次年的四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我司。

  附件: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匯總表(略)

  涉外稅收重點稅源情況附表(一)(二)(三)(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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