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辦發(fā)[1998]5號
頒布時間:1998-01-2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培訓中心,長春稅務學院:
1997年各地稅務機關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在繼續(xù)貫徹新時期治稅思想,落實“兩個轉移”工作部署,鞏固稅收改革成果,規(guī)范稅收執(zhí)法行為,大力組織收入,全面提高稅務干部素質,加強稅務系統(tǒng)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加強了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及時提供了大量的有價值的信息,上報的信息由以往重視動態(tài)、局部和成績型信息逐步轉為重視綜合、宏觀和問題信息,上報信息的數(shù)量比上年成倍增加,為各級領導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和地方工作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國家稅務總局全年共編發(fā)各類信息559期,其中,《稅務簡報》69期,《稅收動態(tài)》221期,《稅收專報》260期,《稅收經(jīng)濟調研》9期。中辦國辦采用240多條,中央領導批示14條。
1997年稅務信息按照《全國稅務機關信息工作考評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考核評比,采用的計分標準是:《稅務簡報》、《稅收動態(tài)》專期記15分,每條記5分;《稅收專報》專期記20分,每條記10分;《稅收經(jīng)濟調研》每期記30分,以上信息凡被中辦、國辦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加記20分;被國家稅務總局領導批示的,每條加記10分,被中央領導批示的,每條加記20分。省級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其年度總積分計算方法是:有一個國家稅務總局信息聯(lián)系點的,省級單位年度總積分=本級積分+信息聯(lián)系點積分×50%;有二個國家稅務總局信息聯(lián)系點的,省級單位年度總積分=本級積分+(稅分較高的信息聯(lián)系點積分×70%+計分較低信息聯(lián)系點積分×30%)×50%;計劃單列市單位年度總積分=本級積分。據(jù)統(tǒng)計,1997年信息采用排列省級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前8名的是:江蘇省、山東省、湖南省、青島市、遼寧省、湖北省、廣東省、河南省。排列省級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前8名的是:深圳市、青島市、河南省、山西省、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湖南省。排列信息聯(lián)系點國家稅務局前8名是:濰坊市、長沙市、岳陽市、平頂山市、沈陽市、廣州市、哈爾濱市、武漢市。排列信息聯(lián)系點地方稅務局前8名是:晉中地區(qū)、哈爾濱市、平頂山市、忻州地區(qū)、海淀區(qū)、泉州市、鞍山市、唐山市、岳陽市。希望各地進一步做好1998年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上報質量充分發(fā)揮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的積極作用。
附件:1.1997年度信息采用情況表(略)。
2.1997年度《稅收專報》采用情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