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中國煙草廣東進出口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季度免稅卷煙出口計劃的通知

國稅函[2004]1412號

頒布時間:2004-12-2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根據中國煙草進出口(集團)公司2004年11月12日來文所述情況,現將中國煙草廣東進出口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季度免稅卷煙出口計劃GTCEC2003-35合同項下200萬支“皇朝”牌卷煙出口國別(地區(qū))由“香港”修改為“澳大利亞”。請你們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卷煙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23號)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出口卷煙的免稅核銷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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