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4]202號
頒布時間:2004-02-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天津、江蘇、河南、四川、甘肅?。ㄖ陛犑校﹪叶悇站郑?/P>
近接中牧資產管理中心《關于收取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的請示》(中牧資(財)[2003]65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總機構提取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6]1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9]136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核,同意該中心2003年向所屬企業(yè)提取130萬元的總機構管理費。其所屬企業(yè)按規(guī)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詳見附件),準予在稅前扣除,超過規(guī)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應進行納稅調整。該中心提取的管理費年終如有結余,應并入其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附件:中牧資產管理中心所屬企業(yè)2003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
單位:萬元
序號 單位 金額 所在地
1 中牧南京實業(yè)公司 45 南京中華門外小行街51號
2 成都中亞生化制藥廠 5 成都外東沙河堡36號
3 蘭州中亞藥械廠 5 蘭州鹽場路2號
4 中亞動物保健品總公司成都服務部 15 成都市外凈居寺70號
5 鄭州中亞動物保健品服務部 10 鄭州商城路218號
6 天津華津牧工商總公司 50 天津市河東區(qū)衛(wèi)國道136號
7 合 計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