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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拿大TRENCH公司轉讓技術取得的技術轉讓費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5]866號

頒布時間:2005-09-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加拿大TRENCH公司轉讓技術取得的技術轉讓費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的請示》(滬國稅外[2005]99號)收悉,批復如下:

  2002年4月29日,上海申信進出口有限公司作為上?;ジ衅鲝S有限公司的代理方,與加拿大TRENCH公司簽訂了下列合同:

  1.并聯(lián)電抗器技術引進合同,合同號:02CASHY43DQG02190, 合同價款為400萬美金;

  2.串聯(lián)電抗器技術引進合同,合同號:02CASHY43DQG02188, 合同價款為500萬美金;

  3.線路阻波器技術引進合同,合同號:02CASHY43DQG02189, 合同價款為100萬美金。

  鑒于上述三項技術的引進,可以從根本上改變我國高壓互感器產(chǎn)品的現(xiàn)狀,提升了我國超高壓輸配電技術與產(chǎn)品的等級,起到進口替代的作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第(四)款及其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五)款的規(guī)定,同意對加拿大TRENCH公司轉讓技術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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