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預字[1993]第25號
頒布時間:1993-05-1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分金庫工商銀行分行、農(nóng)業(yè)銀行分行、稅務局:
近幾年,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各地區(qū)認真貫徹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試點的意見”,結合當?shù)氐膶嶋H情況,一手抓機構設置,一手抓業(yè)務管理,做了許多工作,積累了不少經(jīng)驗,保證了試點工作的健康發(fā)展。截至1992年底,全國已建立鄉(xiāng)(鎮(zhèn))國庫9738個,占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總數(shù)的21%。從幾年的試點情況看,設置鄉(xiāng)(鎮(zhèn))國庫,有效地調(diào)動了鄉(xiāng)(鎮(zhèn))政府當家理財?shù)姆e極性,提高了鄉(xiāng)(鎮(zhèn))財政資金利用率,適應了農(nóng)村經(jīng)濟發(fā)展和鄉(xiāng)(鎮(zhèn))財政建設的需要,促進了鄉(xiāng)(鎮(zhèn))經(jīng)濟和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
隨著農(nóng)村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完善鄉(xiāng)(鎮(zhèn))財政的配套建設勢在必行。經(jīng)部、行共同研究認為,各地應在試點的基礎上,根據(jù)不同情況,逐步推行設置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工作?,F(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設置鄉(xiāng)(鎮(zhèn))國庫,要堅持積極、穩(wěn)妥的原則,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已推開的地區(qū),要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加強管理上來,使鄉(xiāng)(鎮(zhèn))國庫逐步鞏固、完善和提高;正在試點的地區(qū),要深入調(diào)查研究、認真總結經(jīng)驗的基礎上,逐步推行;尚未試點的地區(qū),應選擇條件較好的鄉(xiāng)(鎮(zhèn))先行試點,待取得經(jīng)驗后再逐步推開。
鄉(xiāng)(鎮(zhèn))組建國庫,由縣(市)財政、銀行、稅務機關商定。縣(市)推行設置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工作,由地(市)財政、銀行、稅務機關商定。
二、鄉(xiāng)(鎮(zhèn))國庫是辦理國家預算收支的基層單位,各地要切實加強管理。要防止重建輕管、只建不管的傾向,真正做到建立一個、管好一個??h(市)財政、國庫和有關專業(yè)銀行要加強對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的指導、檢查,總結、交流經(jīng)驗,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人員培訓,不斷提高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水平。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制定的《鄉(xiāng)(鎮(zhèn))國庫管理辦法(暫行)》(見附件),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實施。
三、鄉(xiāng)(鎮(zhèn))國庫點多、面廣,加之初建階段,制度不夠完善,經(jīng)辦人員對國庫業(yè)務尚不熟悉,縣支庫的管理工作任務相當繁重。各地人民銀行要重視縣支庫工作,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fā)[1992]102號《關于人民銀行二級分行和縣支行“三定”工作的通知》中的規(guī)定,盡快建立國庫股,并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需要配備、充實人員。
四、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是整個國家金庫工作的組成部分,也是保證國家預算收入及時、完整入庫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使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正常開展,各地在適當合理解決專業(yè)銀行代辦鄉(xiāng)(鎮(zhèn))國庫所需的業(yè)務經(jīng)費問題。業(yè)務經(jīng)費的撥付標準和撥付辦法,由各地財政、銀行根據(jù)當?shù)厍闆r商定。
五、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設置與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財政、銀行、稅務機關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密切協(xié)作,及時研究、解決鄉(xiāng)(鎮(zhèn))國庫工作中的各種實際問題,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以上通知,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具體布置執(zhí)行。
附件:鄉(xiāng)(鎮(zhèn))金庫管理辦法(暫行)
抄送:國家稅務局。
附件:
鄉(xiāng)(鎮(zhèn))國庫管理辦法(暫行)
為加強鄉(xiāng)(鎮(zhèn))國庫管理,促進農(nóng)村經(jīng)濟和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是國家金庫的組成部分。其名稱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縣(市)××鄉(xiāng)(鎮(zhèn))金庫,簡稱鄉(xiāng)(鎮(zhèn))國庫。
第二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原則上設在當?shù)氐膶I(yè)銀行辦事處或營業(yè)所。辦事處或營業(yè)所主任兼鄉(xiāng)(鎮(zhèn))國庫主任。鄉(xiāng)(鎮(zhèn))國庫業(yè)務由辦事處或營業(yè)所會計兼辦,業(yè)務量大的應有專人辦理。經(jīng)辦鄉(xiāng)(鎮(zhèn))國庫業(yè)務的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三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業(yè)務工作受縣(市)支庫直接領導。鄉(xiāng)(鎮(zhèn))國庫應根據(jù)上級國庫的要求,定期報告工作情況,縣(市)支庫負責對鄉(xiāng)(鎮(zhèn))國庫業(yè)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第四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庫款的支配權屬同級財政機關。其他任何單位無權動用鄉(xiāng)(鎮(zhèn))國庫存款,也無權凍結鄉(xiāng)(鎮(zhèn))財政存款帳戶。
第五條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領導,監(jiān)督所屬部門、單位不得超越規(guī)定的范圍動用鄉(xiāng)(鎮(zhèn))國庫庫款。
第二章 職責與權限
第六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是辦理國家預算收支的基層單位,在實現(xiàn)國家預算收支任務中,要充分發(fā)揮執(zhí)行作用、促進作用和監(jiān)督作用。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基本職責如下:
(一)準確、及時地收納鄉(xiāng)(鎮(zhèn))級預算收入。根據(jù)鄉(xiāng)(鎮(zhèn))財政體制確定的預算收入范圍和分成、留解比例,正確、及時地辦理縣(市)、鄉(xiāng)(鎮(zhèn))財政收入的劃分、留解。
(二)按照財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和銀行的開戶管理辦法,為鄉(xiāng)(鎮(zhèn))級財政機關開立帳戶。根據(jù)財政機關填發(fā)的撥款憑證,及時辦理鄉(xiāng)(鎮(zhèn))級財政庫款的支撥。
?。ㄈ︵l(xiāng)財政庫款和預算收支進行會計帳務核算。按期向縣(市)支庫和鄉(xiāng)(鎮(zhèn))財政、稅務機關報送日報、月報和年度決算報表,定期同財政、稅務機關對帳,以保證數(shù)字準確一致。
?。ㄋ模﹨f(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財政、稅務機關組織預算收入及時入庫。根據(jù)財政、稅務機關填發(fā)的憑證核收滯納金。對屢催不繳的按國家稅法規(guī)定辦理扣收應繳的預算收入。
?。ㄎ澹┌凑肇斦贫纫?guī)定的退庫范圍和審批程序,辦理并監(jiān)督鄉(xiāng)(鎮(zhèn))財政庫款的退付。
(六)辦理上級國庫交辦的同鄉(xiāng)(鎮(zhèn))國庫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要認真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jīng)制度,正確執(zhí)行國庫制度和預算管理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主要權限如下:
?。ㄒ唬┍O(jiān)督鄉(xiāng)(鎮(zhèn))征收機關所收的預算收入是否按規(guī)定全部繳入國庫。如發(fā)現(xiàn)拖延和違章不繳的,應及時查究處理。
?。ǘτ谏米宰兏霞壺斦C關規(guī)定的收入劃分辦法和分成留解比例的,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三)對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要求辦理退庫的,有權拒絕辦理。
?。ㄋ模┍O(jiān)督鄉(xiāng)(鎮(zhèn))財政存款的開戶和財政庫款的支撥。對違反財經(jīng)制度規(guī)定的,有權拒絕支付。
?。ㄎ澹θ魏螁挝缓蛡€人強令辦理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事項,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上級國庫報告。
?。Σ环弦?guī)定的繳庫和退庫憑證或填寫不準確、不完整的憑證,有權拒絕受理。
第三章 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與退付
第八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負責辦理鄉(xiāng)(鎮(zhèn))級財政固定收入和縣(市)、鄉(xiāng)(鎮(zhèn))兩級分成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中央、?。▍^(qū)、市)、市級預算收入和縣(市)級預算固定收入的收納,均作為國庫經(jīng)收處業(yè)務,按《專業(yè)銀行辦理國庫業(yè)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 鄉(xiāng)(鎮(zhèn))級國庫預算收入由鄉(xiāng)(鎮(zhèn))財政、稅務機關組織征收和監(jiān)交,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全部繳入鄉(xiāng)(鎮(zhèn))國庫。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
第十條 鄉(xiāng)(鎮(zhèn))征收機關自收匯繳的稅款和其他預算收入應于當日全額入庫;不得將稅款和其他預算收入存入征收機關的經(jīng)費帳戶和其他帳戶。征收機關按規(guī)定從稅款中提取的費用等款項,必須經(jīng)同級財政機關核準,通過鄉(xiāng)(鎮(zhèn))國庫辦理退庫手續(xù),不得自行從新收稅款中抵扣。
第十一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收納的預算收入應按規(guī)定逐日報解,如當日確實來不及的,可在次日上午辦理(累計收入不足1000元時,可在五日內(nèi)報解,但月末日必須掃數(shù)報解入庫)不得將上解款項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收納的預算收入的退庫,必須在國家規(guī)定的退庫范圍內(nèi),按照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屬于下列范圍,可以辦理收入退庫。
?。ㄒ唬┯捎诠ぷ魇韬?,發(fā)生技術性差錯需要退庫的;
?。ǘ└淖兤髽I(yè)隸屬關系辦理財務結算需要退庫的;
(三)企業(yè)上繳稅款,超過應繳數(shù)額需要退庫的;
?。ㄋ模┥霞壺斦C關明文規(guī)定或專項批準的其他退庫項目。
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退庫,鄉(xiāng)(鎮(zhèn))財政、稅務機關不得辦理審批手續(xù),鄉(xiāng)(鎮(zhèn))國庫有權拒絕辦理。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收到征收機關簽發(fā)的“收入退還書”,在審查辦理退庫時,如有必要,可要求批準機關提供有關文件、“退庫申請書”或“決議書”。
第十三條 縣(市)、鄉(xiāng)(鎮(zhèn))分成收入的退庫,按照縣(市)財政、征收機關批準的文件辦理。鄉(xiāng)(鎮(zhèn))國庫不得辦理縣(市)以上各級預算收入的退付,違者必須限期追回退還的資金。
第十四條 預算收入的退庫,原則上通過轉帳辦理,不支付現(xiàn)金;對個別特殊情況必須退付現(xiàn)金的,財政、征收機關應從嚴審核后,并在“收入退還書”上加蓋“退付現(xiàn)金”的戳記方可辦理。
第十五條 鄉(xiāng)(鎮(zhèn))三資企業(yè)及外藉人員的退庫業(yè)務,原則上由縣(市)支庫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退庫業(yè)務量大的,可經(jīng)縣(市)財政、國庫部門批準后,由鄉(xiāng)(鎮(zhèn))國庫辦理。
第四章 會計科目、帳簿、憑證和報表
第十六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會計核算,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嚴密核算手續(xù),健全帳簿、報表,保證預算收入數(shù)字完整、準確。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會計核算的方法,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基本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會計事務處理,必須日清月結,不得拖延積壓,不得以表代帳。
鄉(xiāng)(鎮(zhèn))國庫對預算收入的核算報解,按照國家預算收入科目所列款項核算。
第十七條 會計科目是正確核算和綜合反映國庫業(yè)務活動的重要依據(jù)。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庫款上劃、下?lián)苁褂勉y行系統(tǒng)聯(lián)行的有關科目。鄉(xiāng)(鎮(zhèn))國庫使用的會計科目如下:
?。ㄒ唬暗胤截斦炜睢?。鄉(xiāng)(鎮(zhèn))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用本科目核算。
?。ǘ柏斦A算外存款”。鄉(xiāng)(鎮(zhèn))財政預算外資金及自籌資金的收支,使用本科目核算。
?。ㄈ按Y算財政款項”。本科目為過渡性科目。每天收納的地方預算收入暫記本科目,待劃分報解后結清本科目。
對以上這部分財政性存款,可視同一般性存款向人民銀行辦理繳存。
第十八條 國庫會計帳簿,是以會計憑證為依據(jù),運用會計帳戶,全面、系統(tǒng)、連續(xù)地記錄、反映和監(jiān)督各項財政預算收支以及往來款項的核算工具。鄉(xiāng)(鎮(zhèn))國庫應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總帳、分戶帳和登記簿。
?。ㄒ唬┛値?。按國庫會計科目設置。
(二)分戶帳。
1.地方財政庫款分戶帳。
2.財政預算外自籌資金存款分戶帳。
3.待結算財政款項分戶帳。
?。ㄈ┑怯洸?。
1.地方預算收入登記簿。按預算收入科目分別登記。
2.地方預算支出登記簿。按預算支出科目分別登記。
3.退庫登記簿。按退付項目、金額逐筆登記。
第十九條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jīng)濟業(yè)務、明確經(jīng)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和記帳的依據(jù)。國庫使用的會計憑證一般分為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兩種。原始憑證分為收入繳庫憑證、收入退付憑證、更正收入錯誤憑證、庫款支付憑證和上劃庫款憑證五種。記帳憑證是根據(jù)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業(yè)務內(nèi)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加以歸類整理而編制的,是登記帳簿的依據(jù)。符合記帳憑證要求的其他憑證,也可以代替記帳憑證。
第二十條 國庫會計收入繳庫憑證為“繳款書”,是國庫辦理收納預算收入唯一合法的原始憑證,也是財稅機關、國庫及繳款單位分析檢查預算收入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記帳統(tǒng)計的重要基礎資料。鄉(xiāng)(鎮(zhèn))國庫收納預算收入時,一律憑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繳款書”辦理。征收機關應按“繳款書”內(nèi)容認真填寫,并對自填單位加強輔導檢查。鄉(xiāng)(鎮(zhèn))國庫必須比照對銀行收付款憑證的審查要求,加強對“繳款書”的審核工作,對“繳款書”填寫中發(fā)生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征收機關予以糾正?!袄U款書”具備以下十二項內(nèi)容:
1.填制年月日;
2.人民幣大、小寫金額;
3.憑證號碼和銀行的會計分錄;
4.銀行有關經(jīng)辦人員印章;
5.付款(繳款)單位的戶名、開戶銀行和帳號;
6.繳款單位的銀行轉帳印章(預留銀行的印鑒);
7.收款單位財政機關名稱及收款國庫名稱;
8.預算級次;
9.預算科目“款”、“項”、“目”的名稱(不得只填科目代號);
10.繳款所屬預算計劃年度、月份;
11.滯納金的計算;
12.納稅的計算根據(jù)。
第二十一條 “繳款書”的種類,分為工商稅收專用繳款書、一般繳款書、其他專用繳款書三種。
(一)工商稅收專用繳款書(見附件格式一),一式六聯(lián)。各聯(lián)用途:
第一聯(lián):收據(jù)(代完稅證),國庫收款蓋章后,退給繳款單位或個人;
第二聯(lián):付款憑證,代替繳款單位的轉帳支票,由繳款單位開戶銀行作付出傳票(記帳憑證);
第三聯(lián):收款憑證,由收款國庫作收入傳票(記帳憑證);
第四聯(lián):回執(zhí),國庫收款蓋章后隨收入日報表一同上劃縣(市)支庫,由縣(市)支庫轉縣(市)征收機關;
第五聯(lián):報查,國庫收款蓋章后退同級征收機關;
第六聯(lián):存根,稅務機關留存。
稅務機關征收的各項稅收,除涉外稅收、國營企業(yè)所得稅外,均使用工商稅收專用繳款書。
?。ǘ┮话憷U款書(見附件格式二),一式五聯(lián)。各聯(lián)用途:
第一聯(lián):收據(jù),國庫收款蓋章后,退給繳款單位或個人;
第二聯(lián):付款憑證,代替繳款單位的轉帳憑證,由繳款單位開戶銀行作付出傳票(記帳憑證);
第三聯(lián):收款憑證,由收繳國庫作收入的傳票(記帳憑證);
第四聯(lián):回執(zhí),國庫收款蓋章后退征收機關;
第五聯(lián):報查,國庫收款蓋章后退同級財政機關。
實現(xiàn)利潤包干辦法的國營企業(yè)上繳的利潤以及其他企業(yè)收入、各機關事業(yè)單位上繳的其他收入等使用的一般繳款書。
?。ㄈ┢渌麑S美U款書,包括國營企業(yè)所得稅、涉外稅收、海關征收或代征的稅收等專用繳款書。
1.國營企業(yè)所得稅專用繳款書(見附件格式三)。
2.涉外稅收專用繳款書,包括外國企業(yè)所得稅、中外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所得稅、工商統(tǒng)一稅、個人所得稅等專用繳款書(見附件格式四、五、六、七)。
3.其他不屬于稅收、利潤和其他收入的繳款書。如: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專用繳款書和國家預算調(diào)節(jié)基金繳款書(見附件格式八、九)。
農(nóng)業(yè)稅繳款書可以使用一般繳款書。如需要使用特定的專用繳款書,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部門與分庫自定。
第二十二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按規(guī)定退付預算收入時,一律憑“收入退還書”辦理。收入退還書為國庫收入退庫憑證(見附件格式十),一式五聯(lián)。各聯(lián)用途:
第一聯(lián):報查,由退款國庫蓋章后上劃縣(市)支庫,由縣(市)支庫按征收單位退簽證收入退還書的稅務機關或財政機關;
第二聯(lián):付款憑證,由退庫款國庫作付出傳票(記帳憑證);
第三聯(lián):收入憑證,由收繳單位開戶銀行作收入傳票(記帳憑證);
第四聯(lián):收帳通知,由收款單位開戶銀行通知收款單位收帳;
第五聯(lián):付款通知,由國庫隨收入日報表送退款的征收機關。
第二十三條 “更正通知書”為國庫更正錯誤的憑證(見附件格式十一)。鄉(xiāng)(鎮(zhèn))財稅機關、國庫和繳款單位,在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退還和報解時,都應認真辦理,事后發(fā)現(xiàn)個別的錯誤事項,按下列方法辦理更正。
(一)“繳款書”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等填寫錯誤,由征收機關填制“更正通知書”,送國庫更正。
?。ǘ﹪鴰煸诰幹剖杖肴請蟊砘蚍殖缮侠U工作中發(fā)生的錯誤,由國庫進行更正。
?。ㄈ┌l(fā)現(xiàn)錯誤均應及時辦理,并在發(fā)現(xiàn)錯誤的當月調(diào)整帳表,不再變更以前月份的帳表。年終整理期內(nèi),更正上年度的錯誤,均在上年度決算中調(diào)整。“更正通知書”的聯(lián)數(shù)和各聯(lián)用途如下:
征收機關更正繳款的更正通知書一式三聯(lián)。第一聯(lián)征收機關留存;第二、三兩聯(lián)送國庫審核簽章更正后,第二聯(lián)國庫留存,憑以更正當日收入的帳表,第三聯(lián)隨收入日報表送征收機關。
第二十四條 庫款支付憑證。鄉(xiāng)(鎮(zhèn))財政機關的預算撥款、同城預算撥款及撥款的繳回,使用“預算撥款憑證”(見附件格式十二)。預算撥款憑證聯(lián)數(shù)和各聯(lián)用途如下:
第一聯(lián):付款憑證,由付款國庫作付出傳票;
第二聯(lián):收入憑證,由收繳單位開戶銀行作收入憑證;
第三聯(lián):收款通知,由收款單位開戶銀行作收入憑證;
第四聯(lián):回單,由國庫蓋章后退給撥款單位作回單。
第二十五條 國庫報表是國庫對預算收入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進行歸類匯總的書面報告。它是財政部門掌握支出撥款、分析檢查和匯編國家預算收入情況的唯一合法依據(jù),也是稅務機關檢查稅收入庫情況的根據(jù),鄉(xiāng)(鎮(zhèn))國庫必須及時、準確、完整地編報各種會計報表。
?。ㄒ唬┼l(xiāng)(鎮(zhèn))國庫報表分為日報、月報、年度決算報表三類。
日報表是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基本報表,月報表、年度決算報表按預算科目反映累計數(shù)。
?。ǘ┼l(xiāng)(鎮(zhèn))國庫日報表,分為預算收入日報表(見附件格式十三)、分成收入計算日報表(見附件格式十四)、財政庫存日報表(見附件格式十五)三種。
1.預算收入日報表,是國庫分款收納預算收入的基礎報表。征收機關據(jù)以檢查收入分款入庫情況,并逐日對帳。本表一式6份,鄉(xiāng)(鎮(zhèn))國庫、財政、稅務各1份;三份報縣(市)支庫,縣(市)支庫留存1份,送縣財政、稅務機關各1份。
2.分成收入計算日報表,是計算鄉(xiāng)(鎮(zhèn))財政和縣級財政每日分成留解的報表。本表按照縣財政局規(guī)定的分成比例計算填制,一式6份。鄉(xiāng)(鎮(zhèn))國庫、財政、稅務各1份;其余3份報縣(市)支庫,縣(市)支庫留存1份,送縣(市)財政、稅務各1份。沒有分成上解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也要求每日上報分成收入計算日報表,以便縣(市)支庫計算全縣(市)鄉(xiāng)(鎮(zhèn))預算收入并與?。▍^(qū)、市)進行分成劃解。
3.財政庫存日報表,是鄉(xiāng)(鎮(zhèn))國庫向鄉(xiāng)(鎮(zhèn))財政機關報告、核對財政預算庫款數(shù)額的報表。鄉(xiāng)(鎮(zhèn))國庫根據(jù)財政庫款帳戶余額填制本表一式2份,1份報送鄉(xiāng)(鎮(zhèn))財政,1份留存。
各地可以根據(jù)需要,增加鄉(xiāng)(鎮(zhèn))其他收入日報表。
(三)月報表(見附件格式十六),是預算收入日報表定期綜合報表。每月終了,鄉(xiāng)(鎮(zhèn))國庫根據(jù)預算收入分戶帳或登記簿的余額編制月份報表一式6份,按規(guī)定的期限與財政所、稅務所(組)對帳無誤后,鄉(xiāng)(鎮(zhèn))國庫、財政、稅務各1份;3份報縣(市)支庫,縣支庫留存1份,送縣財政、稅務機關各1份。具體對帳日期可由鄉(xiāng)(鎮(zhèn))財、稅、庫協(xié)商確定。
?。ㄋ模┠甓葲Q算報表(見附件格式十六)。年度決算是國庫一年來收納、報解國庫預算收入的總結。根據(jù)預算收入分戶帳編制國庫年度決算報表。年度終了,由鄉(xiāng)(鎮(zhèn))國庫根據(jù)預算收入分戶帳或登記簿的年終余額編制年度報表一式6份。按規(guī)定期限與財政、稅務機關對帳無誤后,鄉(xiāng)(鎮(zhèn))國庫、財政、稅務各1份;3份報縣支庫;縣支庫留存1份,送縣財政、稅務機關各1份。
第五章 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根據(jù)繳款單位或個人填寫的“繳款書”(包括征收機關自收匯繳的繳款書),經(jīng)審核無誤后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具體報解劃款手續(xù):
發(fā)生預算收入時,會計分錄為:
借(付):××存款或現(xiàn)金
貸(收):待結算財政款項
報解預算收入時,屬于應上解縣的分成部分,會計分錄為:
借(付):待結算財政款項
貸(收):縣轄往來
屬于鄉(xiāng)(鎮(zhèn))本級的預算收入,會計分錄為:
借(付):待結算財政款項
貸(收):地方財政庫款
第二十七條 鄉(xiāng)(鎮(zhèn))財政庫款的支撥,必須根據(jù)鄉(xiāng)(鎮(zhèn))財政機關填寫的支付憑證辦理,在其庫款的余額內(nèi)支付。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應將撥款使用的印鑒,送鄉(xiāng)(鎮(zhèn))國庫備驗。鄉(xiāng)(鎮(zhèn))國庫對財政機關填寫的內(nèi)容不完整、用途不符合規(guī)定的撥款憑證不予受理;對超過庫款余額或與預留印鑒不符的撥款,一律拒絕支付;對財政庫款的支付只辦理轉帳,不支付現(xiàn)金。具體支撥手續(xù):
發(fā)生支撥時,會計分錄為:
借(付):地方財政庫款
貸(收):××存款或縣轄往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各種會計憑證分別由縣(市)以上財政、稅務機關按本辦法規(guī)定統(tǒng)一印制;各種會計報表,由縣(市)支庫按本辦法規(guī)定統(tǒng)一印制。
第二十九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使用的印章,由地(市)中心支庫按照總庫規(guī)定的統(tǒng)一規(guī)格制發(fā)。
第三十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業(yè)務代辦費、業(yè)務費及培訓費的撥付標準和撥付辦法,由各地財政、銀行根據(jù)當?shù)厍闆r協(xié)商制定。
第三十一條 各級財政、稅務機關和專業(yè)銀行應積極支持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工作??h(市)、鄉(xiāng)(鎮(zhèn))財稅機關應及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如國家預算收支科目、鄉(xiāng)(鎮(zhèn))級預算、縣(市)、鄉(xiāng)(鎮(zhèn))兩級財政收支劃分范圍和預算收入分成比例、財政收入退庫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以及與國庫工作有關的財稅規(guī)章制度等等?;鶎佣悇諜C關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以保證鄉(xiāng)(鎮(zhèn))國庫各項業(yè)務的正常開展。專業(yè)銀行要積極配合縣(市)支庫做好鄉(xiāng)(鎮(zhèn))國庫的核算、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鄉(xiāng)(鎮(zhèn))國庫業(yè)務應作為主管專業(yè)銀行的業(yè)務考核、評比內(nèi)容。其業(yè)務培訓和評比競賽工作,由縣(市)國庫、財政機關和主管專業(yè)銀行共同負責。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的修訂權和解釋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未盡事宜,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人民銀行可結合實際情況制訂補充辦法。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格式
格式一:工商稅收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二:一般繳款書(略)
格式三:國營企業(yè)所得稅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四: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五:中外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所得稅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六:工商統(tǒng)一稅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七:個人所得稅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八: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九:國家預算調(diào)節(jié)基金專用繳款書(略)
格式十:收入退還書(略)
格式十一:更正通知書(略)
格式十二:預算撥款憑證(略)
格式十三:預算收入日報表(略)
格式十四:分成收入計算日報表(略)
格式十五:庫存日報表(略)
格式十六:國庫月報、年度決算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