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外資銀行外部審計指導意見

銀發(fā)[1999]157號

頒布時間:2003-12-12 17:13: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外部審計是中央銀行金融監(jiān)管工作的重要補充。為規(guī)范外資銀行的外部審計工作,根據《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管理辦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關于外資銀行聘請注冊會計師的原則

  一家外國銀行一般應聘請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其在華全部業(yè)務的審計。此項原則體現了外資銀行本身的要求,從監(jiān)管目的出發(fā),一可以較好地保證對一家銀行多家分行審計標準一致、審計內容銜接,有利于全面反映一家銀行在華業(yè)務的整體情況。二可以引導外資銀行聘請審計程序比較規(guī)范、工作質量比較高的會計師事務所,避免因地方保護行為聘用專業(yè)水準較低,運作不規(guī)范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利于提高外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各級人民銀行應鼓勵和幫助外國銀行統一聘用會計師事務所,使會計師事務所的外部監(jiān)督作用得到更好發(fā)揮。

  二、從事外資銀行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具備以下資格

 ?。ㄒ唬┯?0名以上注冊會計師。

 ?。ǘ┯幸欢〝盗渴煜H銀行業(yè)務、具有較高外語水平的注冊會計師。

  三、關于外資銀行聘請注冊會計師的審批程序和方式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外資銀行外部審計工作的通知》(銀發(fā)〔1998〕577號)。根據總行、分行、中心支行之間的工作分工,總行對審批程序進行了修改,具體程序是:

  獨資、合資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由其總行向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申請,由該分支機構審批。在華有多家分行的外國銀行,需選擇一家分行作為報告行,代表所有在華分行向報告行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申請,由該分支機構進行審批。外資銀行可自主選擇報告行,如果需要,也可與人民銀行協商確定。在華只有一家分行的外國銀行,仍維持目前的做法,即應向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申請,由該分支機構審批。

  外資銀行提交的申請材料應包括:

 ?。ㄒ唬M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簡介;

 ?。ǘM聘請注冊會計師的個人履歷、從事銀行審計工作的經歷;

  (三)擬聘請的注冊會計師資格年檢記錄;

  (四)會計師事務所對注冊會計師的授權;

  (五)外資銀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如申請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與上一年度沒有變化,只需報(三)、(四)兩項。

  對外資銀行聘請注冊會計師的申請,人民銀行采取年度登記備案、事后質量否決的方式受理。年度登記備案是指外資銀行在每年審計開始日的60天之前,將申請材料報送人民銀行有關分支機構,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注冊會計師的資格進行審查。對未通過審核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在接到申請30天內通知外資銀行,被否決的外資銀行須更換注冊會計師,并重新提出申請。30天內未接到更換通知的,即視為資格審查合格,已在人民銀行登記備案。事后質量否決是指在完成一次審計工作后,人民銀行要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進行評審,確定是否可以繼續(xù)聘用。必要時,人民銀行將以適當的方式對同意聘用或否決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名單進行披露。

  四、關于對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指導及質量評審問題

  各級人民銀行應加強對外資銀行外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及時與審計人員溝通和交流情況。注冊會計師開始審計之前,應接受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指導,聽取人民銀行對審計重點、審計內容等方面的建議。

  審計工作結束后,外資銀行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天內,將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及其對有關事項的說明提交給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審。對只有一家分行的外國銀行,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作出所聘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具備繼續(xù)審計外資銀行資格的決定。對在華有多家分行的外國銀行,獨資、合資銀行的分支機構,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在收到會計師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60天內,將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以及評審意見一并報送給外國銀行報告行或獨資、合資銀行總行所在城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后者在匯總人民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評審意見的基礎上,決定該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具備繼續(xù)審計外資銀行的資格。

  五、關于審計內容和范圍

  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管理辦法》,對外資銀行年度財務決算進行審計。此項審計工作應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除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外,注冊會計師還應對下列內容進行審計,并出具管理建議書:

  (一)外資銀行資產、負債、損益狀況及資產質量此項審計的重點是資產質量情況。注冊會計師應參照《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評價外資銀行內部資產分類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對人民銀行五級分類方法的掌握情況。評價外資銀行的呆賬準備金計提方法的合理性,并判斷當期呆賬準備金是否充足。

  外資銀行應按照資產質量的實際狀況提取充足的準備金。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外資銀行可以在稅前提取相當于貸款余額3%的呆賬準備金。呆賬準備金的提取不應以此扣稅部分為上限,如果稅前提取不足,應在稅后續(xù)提,以防止少提準備金虛增利潤的現象。對個別分行由總行統一提取準備金的,注冊會計師應核實情況。

  資產質量是否得到如實反映,呆賬準備金的提取是否充分,不僅影響到外資銀行盈利,同時還影響到獨資、合資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計算是否準確。注冊會計師在評價有關銀行資本充足率計算是否準確時,應將準備金提取是否充足這一因素考慮進去對資本充足率,應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fā)商業(yè)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jiān)控、監(jiān)測指標和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fā)〔1996〕450號)之附件2:《資本成分和資產(表內外)風險權數、信用轉換系數》進行計算。

  (二)外資銀行上報中國人民銀行的財務報表外資銀行上報人民銀行的財務報表是通過歸并內部有關科目的方式生成的。注冊會計師不僅應對外資銀行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等主要項目進行審計而且還需要對上報人民銀行的財務報表中的每一科目的生成是否準確進行審計,對存在的差異進行說明。

  為保證外資銀行上報人民銀行財務報表的準確性,注冊會計師除應核實年終報表外,還應抽查任兩個月份的財務報表進行核實。

 ?。ㄈ┩赓Y銀行的內部控制系統注冊會計師應參照1997年5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銀發(fā)〔1997〕195號),以及巴塞爾銀行監(jiān)管委員會《銀行機構內部控制體系框架》(Framework for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in Banking Organizations, September 1998)確定的原則,審查外資銀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足以使外資銀行正確編制報表,審查外資銀行是否按照已設立的控制系統進行日常運營管理。

  評價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外部審計和中央銀行現場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內部審計是保證內控制度有效性和提高內控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審查內部審計的有效性,還可以幫助注冊會計師發(fā)現銀行內控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并有針對性地進行審計從而避免工作重復,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ㄋ模┩赓Y銀行的電腦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注冊會計師須審查外資銀行電腦系統的使用情況,包括系統是否足以滿足日常經營管理及財務報表處理的需要,以及通過電腦處理產生的會計分類賬,總賬等是否能正確反映外資銀行的財務狀況。信息管理系統應確保各項業(yè)務經營的結果和重要信息及時傳達到相關的管理部門和人員。

  鑒于目前注冊會計師在準確理解和把握有關法規(guī)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此,暫不要求注冊會計師進行合規(guī)性審計。

  六、關于注冊會計師的培訓

  為提高外部審計的工作質量,人民銀行各分支行應聯合或委托注冊會計師協會等行業(yè)性自律機構,組織對注冊會計師的培訓,講授和傳達人民銀行的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標準和要求。有關培訓的內容,總行將在征求分行的意見的基礎上統一制定,以確保培訓的質量。

  七、關于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

  對于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注冊會計師應按照《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分為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拒絕表示意見等四類。如果注冊會計師提供的是后三類中的一種報告,人民銀行應向注冊會計師和外資銀行了解情況,并采取相應的監(jiān)管措施。

  管理建議書應對《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管理辦法》第二款審計范圍(二)中的審計內容的審計結果予以說明。管理建議書的格式不做要求。

  對于受人民銀行委托,就某項或幾項內容進行的專項審計,審計程序和審計報告的格式應參考人民銀行的現場檢查規(guī)程和檢查報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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