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中央外匯額度使用中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匯國函字[1995]第004

頒布時間:1995-01-0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

中國銀行:

  為保證外匯額度收尾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就使用中央外匯額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按照規(guī)定:劃撥給各外貿(mào)、工貿(mào)公司的中央外匯進口外匯額度,應年結年清,年末的余額,自動注銷。鑒于94年3月份,國務院批準93年度中央外匯額度結轉94年使用25億美元,經(jīng)貿(mào)部據(jù)此核定了各公司的結轉使用數(shù)額,但其中一些公司在你行所剩中央外匯額度余額大于經(jīng)貿(mào)部核準的結轉使用數(shù)。對多出的部分,應予注銷,不能繼續(xù)使用。對此,我局曾于94年5月17日以(94)匯綜便字第10號、12月27日以(94)匯國便字第15號文通知你行予以注銷,并將注銷情況報我局,但至今未見回復?,F(xiàn)再次通知你行將這部分中央外匯額度,按公司列明金額,以函調方式調回我局注銷。

  二、94年12月29日,你行傳真報知到94年6月3日,你行為客戶透支使用中央外匯額度1233.8萬美元,這種未經(jīng)批準擅自使用中央外匯的做法是不妥當?shù)?。對此,你行應負責立即將透支額補足,并報我局核查。但不得從注銷的中央外匯額度中彌補透支額。

  三、請將各單位在你行1994年12月31日止的中央外匯額度(包括中央外匯進口外匯額度、技改外匯及其他中央外匯額度)余額,包括已開證未付匯部分,分類別、分單位列表報我局。

  上述要求報送的情況,請于1995年1月10日前報我局國際收支司。

  聯(lián)系人:王春英 馬瑞

  聯(lián)系電話:491.0065

  傳真電話:491.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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