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關于修改債券回購品種有效競價范圍的通知

頒布時間:2003-04-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深圳證券交易所

各會員單位:

  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03年5月12日起,在我所掛牌的債券回購品種的有效競價范圍將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每筆回購委托價格(以每百元債券面值應計利息額表示)不超過前筆成交價的上下20元”。

  請各會員單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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