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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于在聯合診所工作過的干部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的復函

勞人險函[1982]26號

頒布時間:1982-10-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

吉林省人事局:

 ?。?2)吉人老字第4號函收悉?,F復如下:

  曾在聯合診所工作過的干部,退休時可將其在聯合診所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工作年限計發(fā)退休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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