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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營業(yè)管理部、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北京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關于免繳農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會財產產權過戶稅費的通知》的通知

銀管發(fā)[2000]139號

頒布時間:2000-03-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北京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lián)合社:

  現(xiàn)將人總行《關于免繳農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會財產產權過戶稅費的通知》(銀發(fā)[2000]21號)文件轉發(fā)給你們,請立即轉知所屬各區(qū)(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lián)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附件:關于免繳農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會財產產權過戶稅費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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