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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 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技術合同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湘科市字[1991]第222號

頒布時間:1991-10-0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湖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 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各地州市科委、物價局、財政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根據(jù)國家科委(90)第7號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家物價局[1989]價費字672號《關于審定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就我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省科委是全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主管機關。未經省科委批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受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申請業(yè)務并收費。

  2、技術合同登記收費屬國家規(guī)費,各收費單位應到當?shù)赝壩飪r部門申請領取《行政事業(yè)收費許可證》才能收費并使用財稅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行政事業(yè)收費專用收費收據(jù)》,其收支均應嚴格按照有關收費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3、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收費標準按技術合同登記金額不同分別核定為:

 ?。?)1萬元以下(含1萬元)收登記費5元(不另收表冊工本費,下同);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收費登記10元;

 ?。?)10萬元以上登記費15元。

  4、上述收費為最終收費標準,不得層層加碼或巧立名目收費。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要加強收費管理,實行亮證收費,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收取的費用只能用于技術合同登記的有關開支,不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單位的獎金和福利開支。

  湖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
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一九九一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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