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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轉發(fā)財政部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財企一[2001]2304號

頒布時間:2001-11-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市屬各主管局、總公司(集團公司),各區(qū)縣財政局:

  為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規(guī)范國有股東行為,維護債權人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xiàn)將《財政部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和《財政部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被人民法院凍結 拍賣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作如下補充:財務隸屬關系在我市的上市公司以國有股質押的,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在質押協(xié)議簽訂后,應及時報我局備案并按規(guī)定提交有關文件,我局于備案材料齊備后7個工作日內出具《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附件:

  1.財政部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略)

  2.財政部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被人民法院凍結 拍賣有關問題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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