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北京市財政局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京財外[2000]533號

頒布時間:2000-04-1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世行貸款各項目辦公室(單位):

  現(xiàn)將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際字〔2000〕1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項目單位遵照執(zhí)行。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財際字〔2000〕13號 二○○○年二月十一日國務院有關部委(貸款辦)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光大銀行:

  為了加強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貸款項目的會計核算工作,強化貸款項目管理,我們根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和世行貸款財務管理系統(tǒng)及審計指南的要求,制訂了《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是使用世行貸款的基本建設項目單位執(zhí)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實施細則?,F(xiàn)將本《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

  總說明

  一、為了加強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貸款項目的會計核算工作,加強貸款項目管理,根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和世行貸款財務管理系統(tǒng)及審計指南的要求,制訂了《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是使用世行貸款的基本建設項目單位執(zhí)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實施細則。

  二、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于1998年7月1日起經世行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并執(zhí)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項目。此類項目以世行貸款項目為會計主體,必須按照本《辦法》建立獨立的項目會計核算體系,除報送《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向財政部和世界銀行報送本《辦法》規(guī)定的會計報表。在此以前已經世行批準的執(zhí)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項目,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是執(zhí)行本《辦法》,還是執(zhí)行《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財務報告暫行規(guī)定》(財世字〔1997〕6號),但同一個項目的各項目單位只能執(zhí)行同一的核算辦法。

  三、1998年7月1日后經世行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并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的項目,除執(zhí)行現(xiàn)行有關會計制度外,還應同時按照本《辦法》報送會計報表。在此以前已經世行批準的執(zhí)行有關會計制度的世行項目,由項目單位自主決定是按本《辦法》編制會計報表,還是按照《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財務報告暫行規(guī)定》報送會計報表,但同一個項目的各項目單位必須報送相同的會計報表。

  四、項目單位應按本《辦法》的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一級科目原則上不得變動,如有特別需要,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tǒng)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并報財政部備案。對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辦法》已有規(guī)定外,項目單位在不違反有關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guī)定。

  本《辦法》統(tǒng)一規(guī)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記帳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冊,實行會計電算化。項目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能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五、項目單位向外報送項目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本《辦法》規(guī)定;項目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項目單位自行規(guī)定。

  根據財政部與世界銀行達成的協(xié)議,項目單位應每半年向財政部和世界銀行報送下列項目財務報表:

  (一)資金平衡表(二)項目進度表(三)信貸/貸款協(xié)定執(zhí)行情況表(四)專用帳戶收支表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項目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及編號、項目開工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項目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有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六、如果項目單位不負責該項目專用賬戶的管理,專用賬戶的管理部門應將有關報表及資料及時抄送項目單位,以便項目單位能保存一套完整的項目會計核算資料。

  七、項目單位應向財政部和世界銀行報送經審計過的年度項目財務報表。經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表應在次年6月30日以前報送財政部和世界銀行。此外,項目單位應向財政部和世界銀行報送未經審計的半年期項目財務報表。半年期項目財務報表應分別于當年10月1日和下一年4月10日前報送。

  八、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會計科目表

  會計科目說明

  資金占用

  第101號科目 建安工程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構成項目建設投資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如世行貸款基礎設施項目和社會發(fā)展項目中能夠形成有形資產的支出等。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及按照合同規(guī)定付給施工企業(yè)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包括:

  1、各種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wèi)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價值及其裝設油飾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電力、電訊、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

  2、設備的基礎、支柱、工作臺、梯子等建筑工程、煉鐵、焦爐、蒸汽爐各種窯爐的砌筑工程、金屬結構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建筑場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設計中規(guī)定為施工而進行的工程地質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場地的清理和綠化工作等。

  4、礦井開鑿工程、石油、天然氣鉆井工程(不包括生產礦山用生產費用進行的礦井、坑道的整理延伸與探礦工程),以及鐵路、公路、橋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庫、堤壩、灌渠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安裝工程包括: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y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配、裝置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被安裝設備的絕緣、放腐、保溫、油漆等工程。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體設備、系統(tǒng)設備進行單機試運和系統(tǒng)聯(lián)動無負荷試運工作(投料試運不包括在內)。

  二、項目單位收到工程承包單位提交的“工程價款結算帳單”承付工程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程款”科目;將預付的備料款和工程款扣減應付工程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科目。上述業(yè)務也可以合并為借記本科目,貸記“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應付工程款”科目。工程承包單位列入“工程價款結算帳單”隨同工程價款一并結算的臨時設施包干費和技術裝備費等,不屬于建安工程投資的范圍,應分別計入其他有關投資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項目單位自行施工的自營工程,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可以直接在本科目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發(fā)生需要分攤的施工管理費,可在本科目下設置“施工管理費”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月終再分攤計入各核算對象。

  三、工程竣工,辦妥竣工驗收交接手續(xù)交付使用單位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文件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02號科目 設備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構成項目建設投資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和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或幾個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有的雖不要基礎,但必須進行組裝工作,并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也應包括在內。

  不需要安裝設備,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種設備。工具器具,是指生產和維護用的各種工具,試驗室、化驗室用的計量、分析、保溫、烘干用的各種儀器,機械廠翻砂用的模型、鍛模、熱處理箱、工具臺等。

  二、項目單位調出庫存需要安裝的設備進行安裝時,根據設備出庫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科目。年終時,應對領用出庫的設備進行清查,凡不符合“正式開始安裝條件”的設備,應辦理假退庫手續(xù),用紅字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科目;下年度開始時,再用藍字重作同樣的分錄,登記入帳。

  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具、器具到大建設倉庫(或指定地點),并經驗收合格,就可以計算投資完成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器材采購”科目。購入的不需要安裝設備和工具、器具直接交付使用單位時,也應通過本科目核算,視同入庫,并同時辦理出庫手續(xù)。

  需要安裝的設備安裝完畢,試車合格后,應辦理竣工驗收交接受續(xù),交付使用單位,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不需要安裝設備和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時,根據設備出庫憑證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報告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03號科目 待攤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構成項目建設投資支出的,按照規(guī)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二、待攤投資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單位管理費核算經批準在建設過程中單獨設置管理機構的項目單位進行管理工作所發(fā)生的管理費用。包括項目單位經常費和項目管理費。項目單位經常費是指為完成工程建設任務需開支的經常性費用。具體包括:工作人員工資(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工資附加費)、工具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折舊費、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費、修理費、咨詢費、印花稅、招標業(yè)務費、車輛牌照使用稅、保險費、會議費、勞動保護費、教育經費、勞動保險基金、技術圖書資料費、差旅費、辦公經費和其他管理性費用開支。

  2.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核算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無限期的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費等,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規(guī)定補償標準撥付。

  經營性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出讓金,作為無形資產在“其他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3.勘測設計費核算自行或委托勘測設計單位進行工程水文地質勘測、設計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4.研究實驗費核算為項目提供或驗證設計數據、資料進行必要的研究實驗,按照設計規(guī)定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試驗所發(fā)生的費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的一次性技術轉讓費。不包括應由科技三項費用開支的施工企業(yè)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fā)生的費用及技術革新研究實驗費,以及應由勘測設計費、勘測設計單位的事業(yè)費或基建投資中開支的項目。

  5.可行性研究費核算在建設前期所發(fā)生的按規(guī)定應計入項目工程成本的可行性研究費用。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在“其他投資”科目中核算。

  6.臨時設施費核算按規(guī)定撥付給承包商的臨時設施包干費,以及自營工程所發(fā)生的臨時設施實際支出。臨時設施費的內容按規(guī)定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以及施工期間專用公路養(yǎng)路費、維修費。

  7.設備檢驗費核算按照規(guī)定付給商品檢驗部門的進口成套設備檢驗費。項目單位對進口成套設備自行組織檢驗所發(fā)生的費用,應列入采購保管費,不在本科目核算。

  8.延期付款利息核算按規(guī)定對進口成套設備采取分期付款的辦法所支付的利息。

  9.負荷聯(lián)合試車費核算單項工程在交工驗收以前進行的負荷聯(lián)合試車虧損(即全部試車費減去試車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后的差額)。單機試運或系統(tǒng)聯(lián)動無負荷試運所發(fā)生的費用,應在“建安工程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0.包干節(jié)余核算實行基建包干責任制的項目單位實現(xiàn)的按規(guī)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包干節(jié)余。

  11.壞帳損失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確實無法收回的預付及其他應收款項。報經批準后,應按批準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12.國內借款利息核算項目單位向國內銀行借入的投資借款和周轉借款所發(fā)生的按規(guī)定應計入項目工程成本的借款利息。項目建成投產后的利息,不在本科目中核算。項目提前建成投產,實現(xiàn)的建設期內利息節(jié)余,按規(guī)定作為還貸準備金,項目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和不按期歸還貸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規(guī)定應由項目單位自有資金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

  13.合同公證費及工程質量監(jiān)測費核算項目單位因經濟糾紛所發(fā)生的有關訴訟費用和按規(guī)定支付給司法部門的合同公證費;支付給工程質量監(jiān)測部門的工程質量監(jiān)測費以及按照咨詢合同支付給工程師單位的監(jiān)理費。

  14.企業(yè)債券利息核算項目單位使用企業(yè)債券資金所發(fā)生的按規(guī)定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債券利息。按規(guī)定應計入工程成本的企業(yè)債券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企業(yè)債券資金”科目。項目單位將企業(yè)債券資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規(guī)定應沖減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5.土地使用稅核算項目單位在建設期間按規(guī)定交納的土地使用稅。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土地使用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16.匯兌損益核算項目單位使用國外借款所發(fā)生的按規(guī)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種匯兌損益。

  17.國外貸款利息及承諾費核算項目單位使用國外借款所發(fā)生的按規(guī)定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國外借款手續(xù)費、承諾費和先征費等。收到債務通知單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18.施工機構轉移費核算按規(guī)定支付給施工單位從外地調來承擔施工任務而發(fā)生的一次性搬運費用。內容包括職工及隨同家屬的差旅費、調遣期間的工資,施工極限機械、設備、工具、用具和周轉性材料等的搬運費。

  19.報廢工程損失核算由于計劃安排不當,設計方案變更,重大災害事故等原因造成工程報廢所發(fā)生的扣除殘值后的凈損失。

  20.耕地占用稅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交納的耕地占用稅。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的耕地占用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21.土地復墾及補償費核算項目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發(fā)生的土地復墾費用和土地損失補償費用。

  22.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交納的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的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23.固定資產損失核算清理固定資產的凈損失以及經批準轉帳的固定資產的盤虧減盤盈虧后的凈損失。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轉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盤盈的固定資產轉帳時,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24.器材處理虧損核算處理積壓器材所發(fā)生的虧損。處理器材時,將取得的價款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發(fā)生的虧損借記本科目,器材的實際成本貸記“庫存材料”、“庫存設備”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自用積壓物資的修理改制費用,也在本科目核算。發(fā)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5.設備盤虧及毀損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設備盤盈、盤虧及毀損。發(fā)生的設備盤盈、盤虧及毀損,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核算,待報經批準后,盤虧及毀損的設備,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盤盈設備,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26.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核算按規(guī)定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所發(fā)生的折價。發(fā)生折價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調整器材調撥價格的溢價,借記“庫存設備”、“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

  27.企業(yè)債券發(fā)行費用核算籌措債券資金而發(fā)生的債券發(fā)行費用,包括支付給銀行的代理發(fā)行手續(xù)費和債券設計、印刷等費用。項目單位支付給銀行的代理發(fā)行手續(xù)費,應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帳務處理:如果代理發(fā)行手續(xù)費是銀行或企業(yè)從發(fā)行債券資金中直接扣收的,按實際收到的貨幣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扣收的手續(xù)費,借記本科目,按發(fā)行債券的實際數額,貸記“企業(yè)債券資金”科目;如果代理發(fā)行手續(xù)費是由項目單位直接支付的,項目單位在支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項目單位支付的債券設計、印刷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以上費用是由生產企業(yè)支付的,項目單位在接到生產企業(yè)轉來的有關帳單憑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企業(yè)債券資金”科目。

  28.其他待攤投資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除上述各種待攤投資以外的其他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待攤投資,如國外設計及技術資料費、出國聯(lián)絡費、外國技術人員費、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編外人員生活費、停緩建維護費、商業(yè)網點費、供電貼費和行政事業(yè)單位項目發(fā)生的非常損失等。

  三、項目單位發(fā)生上述各項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應付工程款”等有關科目。上述費用應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按照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的比例進行分攤。

  四、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報告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項目單位可按待攤投資的內容設置明細科目登記輔助帳。

  第104號科目 其他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構成項目建設投資支出的其他投資成本,如房屋購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購置、飼養(yǎng)、培育支出,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資產購置,不能直接分攤進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咨詢服務和培訓考察、土壤改造、公共衛(wèi)生以及取得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fā)生的支出。

  二、項目單位發(fā)生各項其他投資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應付工程款”等科目;完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報告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05號科目 待核銷項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非經營性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以及項目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支出。形成資產部分的上述投資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應在“建安工程投資”等科目核算。

  二、非經營性項目單位發(fā)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等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取消的項目發(fā)生的可行性研究費,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發(fā)生的項目整體報廢所形成的凈損失,報經批準后,借記本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等科目。

  三、發(fā)生的待核銷項目支出,應在下年初進行沖銷,借記“項目撥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報告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06號科目 轉出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非經營性項目單位為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

  二、非經營性項目單位建造的產權不歸屬本項目的專用設施,在完工時,借記“轉出投資”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

  三、發(fā)生的轉出投資應在下年初進行沖銷,借記“項目撥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項目評估報告中列明的項目內容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11號科目 交付使用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并已交付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實際成本等。項目單位用項目資金購建的在建設期間自用的固定資產,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竣工決算,辦妥竣工驗收和資產交接手續(xù),才能作為交付使用資產入帳。項目單位在辦理竣工驗收和資產交接工作以前,必須根據“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和“待攤投資”等科目的明細記錄,計算交付使用資產的實際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竣工決算附件,經交接雙方簽證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單位作為資產入帳依據,另一份由項目單位作位本科目的記帳依據。

  三、交付使用資產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1)建筑工程成本;(2)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1)需要安裝設備的采購成本;(2)安裝工程成本;(3)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鍋爐及各種特殊爐的建筑工程成本;(4)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3、運輸設備及其他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成本,一般僅計算采購成本,不分攤“待攤投資”。

  4、役畜、基本家禽、林木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役畜、基本家禽、林木等的實際購置成本、飼養(yǎng)、培育費用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5、應交付生產、使用單位的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一般不分攤待攤投資。

  四、已經辦理交接手續(xù)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和“待攤投資”等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設置明細帳。

  六、本科目的年末余額應在下年年初建立新帳時,全數沖轉。使用無償配套資金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沖轉“項目撥款”“項目資本”等科目;使用投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沖轉“待沖項目支出”科目;使用企業(yè)債券資金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沖轉“企業(yè)債券資金”科目。使用多種投資的項目單位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能分清投資來源的,分別按上述泛泛進行沖轉;分不清投資來源的,按實際投資比例計算結轉。

  第121號科目 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一、本科目是實行投資借款項目單位的專用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向生產單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資借款購建并交付使用的資產價值。

  二、項目單位將購建完成的資產,交付生產單位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沖項目支出”科目,同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它投資”科目。收到生產單位歸還的基建投資借款通知,借記“國外借款”或“國內借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項目單位用基建收入和投資包干結余償還基建投資借款時,借記“國外借款”或“國內借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應交基建收入”、“應交基建包干節(jié)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并通知生產單位轉帳。

  第201號科目 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在建設過程中自用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單位按基建計劃用基建投資購建完成交付生產單位的已完工程(如宿舍、辦公樓、汽車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籌建工作需要,經批準暫時使用的,不作為項目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項目單位用基建投資購建的自用固定資產,應通過“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它投資”、“待攤投資”等科目核算。購建完成交付項目單位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它投資”、“待攤投資”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項目單位用留成收入購建的自用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主管部門或生產單位無償調撥給項目單位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調出單位帳面原值),貸記“上級撥入資金”科目(凈值)和“累計折舊”(調出單位已提折舊)。

  盤盈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重置完全價值),貸記“累計折舊”科目(估計折舊)和“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凈值);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轉帳時,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

  三、項目單位對于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應按減少固定資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盤虧的固定資產,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已提折舊)和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凈值),貸記本科目(帳面原值)。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轉帳時,借記“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和名稱進行明細核算。

  第202號 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自用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應根據核定的月折舊率和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按月計算。月份內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其凈損失計入待攤投資。

  三、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固定資產的類別設置相應的明細科目。

  第203號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因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及其在清理中所發(fā)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二、報廢和清理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應按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的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科目;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借記“待攤投資—固定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帳。

  第211號科目 器材采購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購入各種設備和材料的采購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物資及其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器材的采購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項組成:

  1、買價:器材購入價,國際招標的器材為世界銀行支付的貨物到岸價;

  2、運雜費:包括國內運輸、包裝、裝卸等費用;

  3、采購保管費。

  其中買價應直接計入器材的采購成本;運雜費能分清負擔對象的,直接計入有關器材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按器材買價的比例等分攤標準,分攤計入各有關器材的采購成本。

  三、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1、根據發(fā)票帳單支付器材價款和運雜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外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2、器材到達并已驗收入庫而發(fā)票帳單尚未收到時,在月份內可暫不記帳,待發(fā)票帳單到達時,再按發(fā)票帳單金額記帳,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外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月份終了時,對于已經驗收入庫而發(fā)票帳單尚未收到的器材,應按合同價格或預算價格暫估入帳,借記“庫存設備”、“庫存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下月發(fā)票帳單到達,支付價款時,按正常程序記帳,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外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3、項目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預付的大型設備款,借記“應付器材款”科目,貸記“國外借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設備到達驗收入庫后,再根據發(fā)票帳單的應付金額轉帳,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科目。

  4、統(tǒng)一組織的國際招標采購的器材直達收貨單位,收貨單位應按貨物驗收單上的實際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等科目;器材驗收入庫時,借記“庫存設備”、“庫存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債務清單時,借記“應付器材款”科目,貸記“國外借款”科目。

  5、向供應單位、運輸機構等收取器材短缺或其他應沖減器材采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根據有關索賠憑證,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需要報經批準轉銷或尚待查明原因處理的途中損耗,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損失,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6、月份終了,分配應記入器材采購成本的采購保管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采購保管費”科目。

  7、月份終了,將驗收入庫的器材登記入帳:

 ?。?)驗收入庫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借記“庫存設備”、“設備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庫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將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項目單位,可以不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收到材料時,根據發(fā)票帳單、付款憑證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外借款”、“銀行存款”科目。材料到達驗收入庫時,借記“庫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加權平均”、“移動平均”或“先進先出”等方法進行核算。

  8、經過以上記錄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額,即為貨款已經支付但器材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器材。

  四、本科目應設置“設備采購”和“材料采購”兩個明細科目,并按設備和材料的類別名稱、型號設置采購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212號科目 采購保管費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為采購、驗收、保管和收發(fā)設備材料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包括采購、保管人員的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及交通費,以及檢驗試驗費、材料盤虧及毀損(盤盈沖減)等。項目管理單位的材料盤虧(盈)、毀損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發(fā)生各項采購保管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庫存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凡應列入“采購保管費”科目內的各項費用,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記入本科目所屬“設備”或“材料”明細科目;分不清對象的,月末應按當月購入設備和材料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設備和材料的包裝物品,應及時回收,作價入帳,借記“庫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各項采購保管費,應于月份終結時,分配計入設備和材料的實際(采購)成本。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購保管費應全部分配轉入“物資采購—材料采購”科目。設備和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購保管費,可按下列公式進行分配轉入“物資采購”科目:

 ?、倌稠椩O備(或材料)應分配的采購保管費=本月購入該項設備(或材料)的買價和運雜費×預定分配率

 ?、陬A定分配率=全年計劃采購保管費÷全年計劃采購該項設備(或材料)的買價和運雜費×100%預定分配率也可以采用概(預)算中所確定的采購保管費率。

  四、本科目應設置“設備”和“材料”兩個明細科目,并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的月末余額,為設備和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按預定分配率分配的采購保管費與實際發(fā)生的采購保管費的差額。此項差額應于年度終了或工程竣工時進行調整,借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發(fā)生數小于預定分配數的差額用紅字)。

  第213號科目 庫存設備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庫存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

  有些設備在驗收入庫時尚未確定是否需要安裝,可以先在本科目核算。

  二、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設備,借記本科目,貸記“器材采購”等科目。

  已經驗收入庫,但發(fā)票帳單尚未到達,沒有付款的設備,應于月份終了時按合同價格或估計價格暫估入帳,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相同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需要安裝設備,按加工后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委托加工器材”科目。盤盈的設備,按估計價格入帳,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

  三、設備出庫交付安裝時,借記“設備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交付外單位委托加工的設備,借記“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度終了,對已出庫而不符合“正式開始安裝”三個條件的設備,應辦理假退庫手續(xù),用紅字沖銷原記錄,下年度開始時,再重新入帳。

  四、經批準對外轉讓不需要的設備,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設備銷售價款),貸記本科目(設備實際成本),同時將轉讓設備的實際成本與售價的差額記入“待攤投資”科目的借方或貸方。

  五、盤虧和毀損的設備,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應按設備的存放地點和設備的類別、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設置有數量有金額的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214號科目 庫存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為進行項目建設所儲備的各種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

  二、購入并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器材采購”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已經驗收入庫,但發(fā)票帳單尚未到達,沒有付款的材料,月終按計劃成本暫估入帳,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分錄予以沖回。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材料,驗收入庫時,按加工后的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器材”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清查盤盈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

  三、領用的材料,借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待攤投資”、“委托加工器材”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材料撥給施工企業(yè)抵作預付備料款,按照結算價格借記“預付備料款”科目,按照計劃成本貸記本科目,結算價格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

  試行竣工結算,取消預付備料款辦法的項目單位,在建設期間,根據有關合同或由于物資供應方式等原因,仍負責供應一部分工程用材料的,撥付給施工企業(yè)的材料可直接作抵減應付工程款處理,按結算價格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按照計劃成本貸記本科目,結算價格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

  銷售積壓和剩余的材料,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銷售收入),貸記本科目(計劃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銷售收入與材料實際成本的差額轉入“待攤投資”科目的借方或貸方。盤虧和毀損的材料,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月份終了,計算各種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五、本科目應按材料的存放地點、類別、名稱、規(guī)格設置有數量有金額的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218號科目 材料成本差異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二、外購材料的成本差異,應從“器材采購”科目轉入本科目。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器材的成本差異,應從“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提高或降低材料的計劃成本,應將調整數自“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數額,記入本科目的借方,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數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三、領用、發(fā)出或報廢的各種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可以按當月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結轉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建安工程投資”、“待攤投資”、“采購保管費”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四、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額,為庫存各類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余額為庫存各類材料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五、本科目應按材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219號科目 委托加工器材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設備和材料的實際成本。

  委托加工完成的設備和材料的實際成本,由以下各項組成:

  1、加工中耗用的設備和材料的實際成本;

  2、支付的加工費用;

  3、支付的加工設備和材料的往返運雜費。

  二、發(fā)給外單位加工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科目。發(fā)給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科目;并將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發(fā)生的加工費和往返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并驗收入庫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借記“庫存設備”、“設備投資”(不需要安裝設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加工完成并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庫存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加工完成退回剩余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借記“庫存設備”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剩余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庫存材料”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四、本科目的月末余額,為委托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的器材的實際成本和發(fā)生的加工費及運雜費。

  五、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單位設置明細帳,記錄發(fā)出設備和材料的名稱、數量、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發(fā)生的加工費和運雜費、退回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以及加工完成的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等資料。

  第232號科目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本科目分設銀行結算戶存款和專用帳戶存款等二級科目。

  二、項目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xiàn)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xiàn)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項目單位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項目提款報帳回款停留在同級財政部門的也在此核算),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yè)務發(fā)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結出余額?!般y行存款日記帳”應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余額之間有差額的,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四、有外幣存款業(yè)務的項目單位,應在本科目下分別按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進行明細核算。期末,項目單位應將外幣帳戶期末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入待攤投資。

  第233號科目 現(xiàn)金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的庫存現(xiàn)金。

  二、項目單位收到現(xiàn)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xiàn)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項目單位應設置“現(xiàn)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yè)務發(fā)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xiàn)金收入合計數、現(xiàn)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帳款相符。

  有外幣現(xiàn)金的項目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xiàn)金日記帳”進行明細核算。

  第241號科目 預付備料款

  一、本科目核算尚未試行竣工結算辦法的項目單位按照工程合同規(guī)定向施工單位預付的備料款,以及撥付給施工單位抵作預付備料款的各種材料。實行工程竣工結算辦法的項目單位,可以不設本科目,根據合同規(guī)定或由于物資供應方式等原因仍負責供應一部分施工用材料的,撥付材料的價款可直接在“應付工程款”科目核算。

  二、項目單位預付施工單位備料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撥付抵作備料款的材料時,按結算價格借記本科目,按照計劃成本貸記“庫存材料”等科目,結算價格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月終分配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借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用紅字)。

  三、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單位結算價款時,根據合同規(guī)定,應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預付備料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收取備料款的施工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第242號科目 預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尚未試行竣工結算辦法的項目單位按照工程合同規(guī)定向施工單位預付的工程進度款。

  二、項目單位按照工程進度,每月或月中向施工單位預付工程價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終或工程竣工與施工單位結算價款時,根據合同規(guī)定,應從應付工程款中扣回預付工程款,借記“應付工程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收取工程進度款的施工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第251號科目 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或經批準有償調出器材及有償轉出未完工程的應收款項。

  二、項目單位有償調出的設備、材料,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報經上級批準有償移交給其它單位繼續(xù)施工的未完工程,借記本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科目。收到調入單位歸還的設備、材料或未完工程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分別設置“調出設備”、“調出材料”和“轉出未完工程”三個明細科目,并按調入單位名稱設置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252號科目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除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應收世行貸款利息,應收世行貸款承諾費,應收世行貸款資金占用費,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應收世行貸款利息”科目,反映項目單位按照貸款、信貸協(xié)定規(guī)定應收取的世界銀行貸款到期的利息。

  “應收世行貸款承諾”科目,反映項目單位按照貸款/信貸協(xié)定規(guī)定應收取的世界銀行貸款到期的承諾費。

  “應收世行貸款資金占用費”科目,反映經財政部批準后,項目單位展期使用到期應償還的世界銀行貸款本金、利息和承諾資金而應收取的資金占用費。

  二、項目單位發(fā)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帳。

  第253號科目 應收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因調劑物資而收到的商業(yè)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

  二、項目單位經批準對外銷售不需用設備和積壓的材料物資收到應收票據,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等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帶息票據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攤投資”科目。

  三、項目單位將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xiàn),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息后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息部分,借記“待攤投資”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應收票據是帶息票據,應按實際收到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部分借記或貸記“待攤投資”科目。

  貼現(xiàn)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帳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xiàn)的項目單位收到銀行退回的應收票據和支款通知時,按所付本息,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請貼現(xiàn)項目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余額不足,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其他借款”科目。

  四、項目單位應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期和利率,貼現(xiàn)日期、貼現(xiàn)率或貼現(xiàn)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收清票款后,應在“應收票據登記簿”內逐筆注銷。

  第261號科目 撥付所屬投資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統(tǒng)借統(tǒng)還”基建投資借款(不包括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經營性基金借款)的主管部門,撥付給所屬項目單位的基建投資借款和分攤給所屬項目單位的投資借款利息。

  二、主管部門在核定的貸款指標額度內,按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統(tǒng)一向銀行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國內借款”科目;撥付所屬項目單位投資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上述投資借款,主管部門在統(tǒng)借時不是先借后撥,而是采取直接下?lián)芊绞?,則應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內借款”科目。

  主管部門收到投資借款利息通知時,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國內借款”科目;將發(fā)生的基建投資借款利息分攤給所屬項目單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

  三、主管部門收到項目單位交來的用于歸還借款的基建收入、包干節(jié)余和存款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國內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主管部門根據所屬項目單位轉來的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借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單位編制匯總報表時,應與下級項目單位對應的相關科目相互抵消。

  五、本科目應按所屬項目單位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262號科目 撥出國外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管理單位撥付給下級項目單位的國外借款(包括報帳回來的資金、統(tǒng)一招標采購的項目物資、服務等)。

  二、項目管理單位向下級項目單位撥付國外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下級項目單位設置明細科目,并按國外借款支付類別進行明細核算。項目單位編制匯總報表時,應與下級項目單位相關的“國外借款”等科目相互抵消。

  第263號科目 撥出配套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管理單位撥付給下級項目單位的配套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自籌資金、進口設備轉帳撥款、器材轉帳撥款及捐贈款)。

  二、項目管理單位向下級項目單位撥付配套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項目單位編制匯總報表時,應與下級項目單位相關的“項目撥款”等科目相互抵消。

  三、本科目應按下級項目單位設置明細科目,并按配套資金支付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271號科目 待處理財產損失

  一、本科目核算建設單位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虧和毀損(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毀損)。財產盤盈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盤虧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凈值)和“累計折舊”科目(已計提折舊),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原值)。盤盈的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重置完全價值),貸記“累計折舊”科目(估計折舊)和本科目(凈值)。

  盤虧和毀損的庫存設備,按實際成本計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設備”科目。盤盈的設備估價入帳,借記“庫存設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盤虧和毀損的庫存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科目;分配盤盈和毀損材料的成本差異,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盤盈的材料按計劃成本,借記“庫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毀損設備材料的殘料送交入庫,按實際成本,借記“庫存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

  采購器材在運輸途中的損失,除合理的途中損耗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外,能確定應由責任單位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應從“器材采購”科目轉入“應付器材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尚待查明原因的需要報經批準才能轉銷的損失,應從“器材采購”科目轉入本科目。

  三、各種盤虧和毀損的財產,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后,進行轉銷。

  固定資產的盤虧,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庫存設備、材料的盤虧、報廢和非常損失,以及采購器材在運輸中的短缺和非常損失,應分別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款項,借記“其他應收款”或“應付器材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屬于無法收回的超定額損耗,報經批準后,借記“采購保管費”科目,貸記本科目。

  3、屬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非常損失,借記“其他投資”或“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4、盤虧和毀損的設備,按規(guī)定程序經批準后,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各種盤盈的財產物資,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后進行轉帳。

  固定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設備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材料的盤盈,借記本科目,待記“采購保管費”科目。

  五、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2、待處理設備損失;

  3、待處理器材損失。

  第281號科目 有價證券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購入的國庫券、企業(yè)債券等有價證券。

  二、項目單位購入的有價證券,應于交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歸還的本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實現(xiàn)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基建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按有價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資金來源第301號科目 項目撥款

  一、核算項目單位實際收到各級政府撥款、自有資金和勞務集資等國內無償配套資金。收到撥入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本科目按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撥款、自有資金、勞務集資進行明細核算,并按來源渠道不同分別設置明細帳。

  第302號科目 項目資本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收到投資者以投資形式撥入的項目資本。收到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支用款項時,借記“建安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應于下年初建立新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

  三、本科目按不同投資來源渠道設置明細帳。

  第303科目 企業(yè)債券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收到生產企業(yè)撥入的用于項目建設的企業(yè)債券資金以及應付的債券利息。項目單位收到生產企業(yè)撥入的企業(yè)債券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支出企業(yè)債券資金時,借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待攤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項目單位使用的企業(yè)債券資金屬于計付利息的,其建設期利息應在工程竣工時分攤計入工程成本,具體分攤辦法可由主管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建設特點和債券還本付息要求自行規(guī)定。按規(guī)定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項目單位將企業(yè)債券資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規(guī)定應沖減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攤投資”科目。

  四、本科目應分別設置“債券本金”和“債券利息”兩個明細科目。

  第304號科目 國外借款

  一、核算項目單位實際使用和收到的國際金融組織資金。收到國際金融組織付款通知單時,借記“器材采購”、“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本科目按不同國際金融組織設二級明細科目,并按支付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305科目 國內借款

  一、核算項目單位向國內不同渠道借入的借款。借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歸還時,作相反的分錄。國內借款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項目工程成本,借記“待攤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如國內借款付給工程成本單位,項目單位應根據工程驗收進行工程支出核算,借記“建安工程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資金來源渠道進行明細核算。

  第306號科目 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統(tǒng)借統(tǒng)還”基建投資借款(不包括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經營性基金借款)的項目單位收到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項目投資借款和分攤的項目投資借款利息。

  二、項目單位收到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項目投資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主管部門分配來的項目投資借款利息,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項目單位將用于歸還項目投資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節(jié)余上交主管部門時,借記“應交基建包干節(jié)余”、“應交基建收入”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并通知生產單位相應轉帳。

  四、本科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投資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307號科目 其他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向銀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資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借款,如國內儲備借款、周轉金借款等。

  二、本科目應按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308號科目 項目資本公積一、本科目核算經營性項目單位取得的項目資本公積。包括投資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

  二、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規(guī)定的出資額,貸記“項目資本”科目,按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差額,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

  三、“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按形成類別設置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11號科目 待沖項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通過項目單位轉貸給工程承包單位的投資借款。項目單位轉貸工程承包單位投資借款時,借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貸記本科目。已轉給生產單位交付使用資產、借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貸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待攤投資”等科目。

  二、下年年初建立新帳時,沖轉用投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

  第321號科目 上級撥入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收到投資單位撥入的供項目單位組織和管理基本建設活動使用的資金。如收到項目管理費等。

  二、項目單位收到上級撥入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單位收到上級撥入的流動資產,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級項目辦收到下級上繳項目管理費,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將上級撥入資金退回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第331號科目 應付器材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因購入器材所發(fā)生的應付供應單位款項。因接受勞務供應所發(fā)生的應付供應單位款項,以及按照規(guī)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大型設備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購入設備、工具、器具和材料的應付款項,一般應在月份終了時,根據已經驗收入庫而尚未付款的入庫憑證,分別設備、工具、器具和材料等類別,抄列清單,按預算或計劃價格暫估入帳,借記“設備投資”、“庫存設備”、“庫存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供應單位戶名、合同號和經辦的采購人員設置明細帳。

  第332號科目 應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按照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工程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與工程承包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應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

  二、實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結算辦法的建設項目,項目單位應在工程全部竣工時,根據經審查的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價款結算帳單”結算應付的工程款,借記“建安工程投資”,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提供單位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并按項目內容進行明細核算。

  第341號科目 應付工資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等,不論是否當月支付,都應通過本科目核算。發(fā)給職工個人但不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的各種款項,如醫(yī)藥費、福利補助、退休金等,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xiàn)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如職工房租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職工類別和工資的組成內容進行明細核算。

  第342號科目 應付福利費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福利費。

  二、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福利費,借記“待攤投資”、“應交基建收入”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用福利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項目單位福利費結余。

  第351號科目 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收到有償調入的設備、材料及有償轉入的未完工程的應付款項。

  二、項目單位收到有償調入的設備、材料,借記“庫存設備”、“庫存材料”、“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其他單位有償轉入的未完工程,借記“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分別設置“調入設備”、“調入材料”和“轉入未完工程”三個明細科目,并按調出單位名稱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第352號科目 其它應付款

  一、核算項目單位應付、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包括應付世行貸款利息、應付世行貸款承諾費和應付世行貸款資金占用費。

  “應付世行貸款利息”科目,反映項目單位按照貸款/信貸協(xié)定規(guī)定應交未交的世界銀行貸款到期的利息。

  “應付世行貸款承諾費”科目,反映項目單位按照開墾/信貸協(xié)定規(guī)定應交未交的世界貸款到期的承諾費。

  “應付世行貸款資金占用費”科目,反映經財政部批準后,項目單位展期使用到期應償還的世界銀行貸款本金、利息和承諾費而應交未交的資金占用費。

  以上三科目,于項目編制合并報表時,應和“其他應收款”科目下的“應收世行貸款利息”、“應收世行貸款承諾費”和“應收世行貸款資金占用費”對沖。

  二、發(fā)生各項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上交或轉銷各項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單位和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第353號科目 應付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因購買材料物資和結算已完出包工程價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yè)匯票,包括商業(yè)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發(fā)生業(yè)務時,借記“器材采購”、“建安工程投資”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單位開出、承兌用以抵付應付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項目單位應設置“應付票據備查簿”,詳細登記每筆應付票據的種類、號數、簽發(fā)日期、到期日、票據金額、合同交易額、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額等詳細資料。應付款到期付清時,應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第361號科目 應交稅金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種稅金,如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等。

  二、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金,借記“待攤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預交或補交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稅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362號科目 應交基建包干節(jié)余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包干責任制的項目單位實現(xiàn)的投資包干節(jié)余。

  二、按規(guī)定計算實現(xiàn)的包干節(jié)余,借記“待攤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基建投資借款指標管理的項目單位,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國內借款”科目。

  三、本科目一般應無余額,如有貸方余額,反映實現(xiàn)而尚未分配的包干節(jié)余。

  第363號科目 應交基建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發(fā)生和應上交的各項基建收入,如煤礦、礦山建設中的礦產品收入,油田鉆井建設中的原油收入,森工建設的路影材收入,電站建設中移交生產前的電費收入,為檢驗設備安裝質量進行負荷試車的純收入等。

  二、發(fā)生的各項收入,借記“庫存材料”、“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規(guī)定上交基建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按規(guī)定留用的基建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留存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月末一般應無余額,如有貸方余額,為應交未交的基建收入。

  第364號科目 其他應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除應交稅金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上交的款項。

  二、項目單位計算出應交納的各種款項,借記“留成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交各種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交款的種類設置明細帳。

  第401號科目 留成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取得試車收入、物資轉讓凈額,索賠與違約凈額,轉貸利差收入等作為留成收入。該科目貸方登記各種收益,借方登記實際撥出(使用)的款項,貸方余額表示尚存的留成收入。

  二、本科目按資金來源渠道設置明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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