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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解決區(qū)、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活動經費問題的通知

京財預[1990]633號

頒布時間:1990-05-0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員會 財政局

近幾年來,我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qū)、縣及街道、鄉(xiāng)鎮(zhèn)防火安全委員會在保障地區(qū)消防安全方面發(fā)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為便于開展各區(qū)、縣的防火宣傳教育、消防檢查、表彰先進等工作,所需業(yè)務經費可由各區(qū)、縣財政局從消防罰款收入中給予安排,列城市維護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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