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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轉發(fā)財政部關于促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京財農[1995]2497號

頒布時間:1995-12-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郊區(qū)縣財政局:

  現(xiàn)將財政部財農字(1995)254號《關于促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認真貫徹《預算法》、《農業(yè)法》,不斷增加農業(yè)投入,確保財政支農資金支出預算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加強支農資金管理,認真完成對市撥專項資金的專項檢查工作。

  二、為落實財政部《關于促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確保市下達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我們擬采取獎懲辦法,對資金及時到位的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不能按時到位的扣減下一年度的專項資金,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請各區(qū)縣財政局將財政部《關于促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及市財政局的有關意見,結合本區(qū)縣資金到位情況向區(qū)(縣)委、區(qū)(縣)政府做一次專題匯報,提出具體貫徹意見,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附件: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關于促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時到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財農字〔1995〕2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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