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94-09-0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政府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xié)調委員會《關于對殘疾人實行照顧的若干意見》,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望遵照執(zhí)行。
關于對殘疾人實行照顧的若干意見
為體現(xiàn)黨和政府及全社會對殘疾人的關懷,幫助殘疾人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使殘疾人能充分參與社會生活,根據《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天津市實施〈中國殘疾人事業(yè)“八五”計劃綱要〉的工作方案》(津政發(fā)〔1992〕70號),結合我市實際情
況,提出以下意見:
一、對具備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y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適當放寬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簡化辦照手續(xù),優(yōu)先核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并適當減免工商管理費;集貿市場的開辦單位要適當減收設施租賃費;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規(guī)定允許的范圍內要優(yōu)先批準殘疾人設經營售貨攤
點的申請;占道管理部門要減半收取占道費;稅務部門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殘疾人的有關賦稅。
二、對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殘疾人,屬于農村戶口的,應免除一切社會負擔;對特困戶,經批準可減免農業(yè)稅、農業(yè)特產稅、土地承包費、宅基地有償使用費,并給予定期補助;對貧困戶應進行扶持,幫助其脫貧;對無依無靠的,可收入敬老院或確定為五保戶,由鄉(xiāng)(鎮(zhèn))、村統(tǒng)一供養(yǎng)。屬于城鎮(zhèn)戶口的,由民政部門給予定期救濟和補助。
三、教育部門要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困難戶子女減免學雜費。殘疾人的外埠子女符合在津借讀條件的免收借讀費。對殘疾人的健全子女入托、入園,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接收,并適當減免其費用。
四、城市住宅建設開發(fā)、危陋平房改造中,對殘疾人住房的拆遷,安置以及殘疾人所在單位分房時,同等條件下,在地點、樓層上要給予照顧,需要集資的,對殘疾人困難戶也要給予一定照顧。
五、鐵路、公交、民航、地鐵、渡口等單位對殘疾人進、出站(場),上、下車和登機、下機要提供優(yōu)先服務,對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準予免費攜帶;盲人憑有關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電)車(包括專線)、地鐵和渡船;殘疾人存放自行車和專用車一律免費。
六、殘疾人觀看電影、戲劇、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的,影劇院、體育場(館)可準予優(yōu)先購票;殘疾人在全國助殘日(每年五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和國際殘疾人日(每年十二月三日)、聾啞人在國際聾人節(jié)(每年九月份的第四個星期日)、盲人在國際盲人節(jié)(每年十月十五)購票時,票價減半。
七、殘疾人在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國際盲人節(jié)(只限盲人)、國際聾人節(jié)(只限聾啞人)游覽公園的,免收入園門票;平日購半票入園;行動不便的雙下肢殘疾人,可攜帶手搖式或手推式輪椅車入園。
八、殘疾人憑證就醫(yī),實行掛號、門診、化驗、取藥、收費“五優(yōu)先”,須住院治療的應優(yōu)先安排床位。
九、全市的收費公廁,對殘疾人免費。
十、加強對重殘戶的生活照顧,街、鄉(xiāng)(鎮(zhèn))殘疾人聯(lián)合會、居委會(村委會)要共同配合,做好工作。糧、煤、副食、液化氣、房管等有關部門對管界內的重殘戶,實行上門服務,為其生活提供方便。
十一、司法部門要及時為需要服務的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發(fā)生訴訟時,如生活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申請,可依法減免律師業(yè)務費、訴訟費等有關費用。
十二、公安部門對殘疾人申報解決異地配偶戶口的,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應優(yōu)先解決。
十三、保險部門要為殘疾人開辦優(yōu)惠險種。全市各福利企業(yè)都應為殘疾職工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目前條件還不具備的,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在一、二年內為殘疾職工投保。
十四、企事業(yè)單位關、停、并、轉或精減機構,該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均要妥善做好殘疾職工的安置工作。
十五、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根據國家對殘疾人的統(tǒng)一評定標準,為本市殘疾人制發(fā)《殘疾人證》,殘疾人憑此證享受上述各項照顧。持有部隊和民政部門頒發(fā)的傷殘撫恤金證的復員、轉業(yè)軍人及各類因公致殘人員,也可憑證享受上述各項照顧。
十六、上述意見在執(zhí)行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xié)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