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銀川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頒布時間:2004-11-2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銀川市人大常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道路與道路交通設施

  第三章 車輛

  第四章 車輛行駛和裝載

  第五章 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于2004年10月20日銀川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4年11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F(xiàn)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11月22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道路上通行的車輛及其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區(qū)、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qū)內(nèi)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設、城管、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教育、財政、農(nóng)牧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縣(區(qū)、市)人民政府應當經(jīng)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zhí)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機關、部隊、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nèi)容。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服從和配合公安交通警察的管理,并有權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和舉報。

  第六條 市、縣(區(qū)、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道路交通管理裝備購置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維修、更新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zhí)行職務,應當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jiān)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zhí)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jù)職責及時查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執(zhí)法質(zhì)量考核評議、執(zhí)法責任制和執(zhí)法過錯追究制度,防止和糾正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中的錯誤或者不當行為。

  第二章 道路與道路交通設施

  第八條 市、縣(區(qū)、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道路交通發(fā)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發(fā)展規(guī)劃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參與道路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的編制。

  大型公共建筑、民用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立項前應當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對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有重大影響的不應立項。

  第十條 在進行道路設計時,有關交通的組織方案、交通安全設施、路口渠化等設計,應當符合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道路建設竣工驗收,應當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

  第十一條 未經(jīng)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的,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がF(xiàn)場應使用圍欄和國家統(tǒng)一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

  (二)及時清除施工中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ㄈp壞交通設施的,由施工單位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ㄋ模┛缭降缆返墓芫€、廣告牌、橫幅等物體,下沿距地面不得低于5.5米;

  (五)道路兩側設置的廣告牌不得與交通信號相類似。

  施工作業(yè)完畢,經(jīng)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

  道路上的市政設施發(fā)生故障需要緊急搶修的,可先行搶修,同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市政設施管理部門。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yè)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設置快車道、慢車道、單行線、臨時停車點、停車泊位和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yè)單位、部隊自備的大型客車在市區(qū)的通勤路線、站點,并應當向社會公示,其設置以交通信號為準。

  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必要、合理和有利道路交通暢通的原則,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車輛通行時間、劃定限制通行區(qū)域和核發(fā)機動車通行憑證等交通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 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設置道路交通信號和臨時停車點;不得損毀、移動、涂改交通信號和交通設施;不得攔截、檢查車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檢查時,應當確保道路暢通,不得逢車必查或者雙向查車。

  第十五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建筑物、商業(yè)街區(qū)、居住區(qū)、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或者增建停車場(庫);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

  停車場(庫)的道路交通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參加竣工驗收。

  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庫),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十六條 停車場(庫)應當向公眾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庫)及其設施的用途。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圍內(nèi),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章 車輛

  第十七條 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駛:

  (一)拼裝的車輛、擅自變更車身特征或者更換發(fā)動機、車架、底盤總成的;

 ?。ǘ┸嚊r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

  (三)擅自使用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車輛標志的;

 ?。ㄋ模┨柵?、車身污損或涂字模糊不清的;

 ?。ㄎ澹┡欧旁肼暬蛘呶矚獠环蠂乙?guī)定標準的;

 ?。├密嚿碓O置廣告影響交通安全的;

 ?。ㄆ撸┭b載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不封蓋、加固的;

 ?。ò耍┪唇?jīng)批準,裝載不可解體貨物的。

  第十八條 從事機動車修理的單位和個人,在修理外觀損壞的機動車時,應當作記錄;發(fā)現(xiàn)有肇事逃逸或者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從事機動車租賃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九條 依法應當?shù)怯浀姆菣C動車和設有動力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應當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領取號牌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駛。

  非機動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第四章 車輛行駛和裝載

  第二十條 機動車行駛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坏贸^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

  (二)非遇危急情況,不準突然減速、停車、拐彎;

 ?。ㄈ┲鲃颖茏岏傠x站點的公共交通車輛;

 ?。ㄋ模┦袇^(qū)夜間不得持續(xù)使用遠光燈;

 ?。ㄎ澹┩ㄟ^市區(qū)平面交叉路口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坏贸掷m(xù)跨壓兩個車道行駛;

 ?。ㄆ撸┌匆?guī)定會車、超車、倒車、掉頭,不得在隔離帶和設有網(wǎng)狀標線的區(qū)域內(nèi)停車;

 ?。ò耍┮归g行駛或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行駛,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ň牛┯鲇猩硥m、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能見度在50米以內(nèi)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十)駕駛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

 ?。ㄊ唬{駛機動車下陡坡時不得熄火、空擋滑行;

  (十二)在同車道行駛中,應按規(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十三)拖拉機不得駛入高速公路、城市中心城區(qū)道路或其它禁止通行道路;

 ?。ㄊ模┚G燈亮時,轉彎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ㄊ澹┯肄D彎的車輛,遇有紅燈亮時,不得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

 ?。ㄊ┰诩t燈、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時不得繼續(xù)通行;

 ?。ㄊ撸斣谝?guī)定車道行駛;

  (十八)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繼續(xù)通行。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到道路交通受阻時,應當在本車道內(nèi)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等候的車輛;不得擅自駛入其他車道。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

 ?。ㄒ唬┸囕v發(fā)生故障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能離開機動車道時;

  (二)牽引和被牽引時;

 ?。ㄈ┮归g在機動車道臨時停車時;

 ?。ㄋ模┕簿l(wèi)車護衛(wèi)時;

 ?。ㄎ澹┚茸o車搶救病人時;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jīng)無交通信號控制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正在通過道路,應當避讓。

  機動車遇有盲人、殘疾人、老年人、學齡前兒童橫過道路時,應當停車讓行。

  學生上學、放學時,機動車輛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口30米路段內(nèi)停放。

  第二十四條 公共交通專用車輛在設有專用車道的路段行駛遇有障礙時,可借用相鄰車道,超越障礙后應立即駛回原車道。其他機動車輛在借道行駛時,應避讓公共交通專用車輛。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葱旭傋C核定人數(shù)載人;

 ?。ǘ┩\嚿舷鲁丝捅仨氶_啟轉向燈,并緊靠道路右邊擺正車身停車;

 ?。ㄈ┰谠O有防護欄的人行橫道、橋梁、交叉路口、彎道、鐵路口3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

 ?。ㄋ模┛瓦\車輛不得邊行駛邊招攬乘客;

 ?。ㄎ澹┰谠O定的停車站點或停車示意牌處上下乘客,乘客上下完畢后,車輛迅速駛離;

 ?。C動車載物不得遮擋車牌號和尾燈光;

 ?。ㄆ撸┭b載貨物應當緊靠車廂攔板,載物的質(zhì)量、高度、寬度、長度不得超出核定的標準;

 ?。ò耍┖笕喣ν熊嚒奢喣ν熊?,載人時不得同時載物;

 ?。ň牛C動車載物時車廂內(nèi)不得載人;

  (十)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jīng)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條 運輸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材料的車輛,用于經(jīng)營的后三輪摩托車、人力三輪車等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

  兩輪摩托車、殘疾人動力專用車不得從事出租和營運,載物時不得超過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清障車將其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

 ?。ㄒ唬┰诘缆飞线`章停放,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拒絕將車輛移開的;

 ?。ǘ┮蚪煌ㄊ鹿什荒苄旭偡恋K交通或者需要進行事故檢驗、鑒定的;

  (三)非法集會停放車輛不聽勸阻的;

 ?。ㄋ模┮蚬收喜荒苄旭偳也荒芰⒓葱迯?,無法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地點的;

 ?。ㄎ澹┮蛴鼍o急情況需臨時征用停車泊位,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拒絕將車輛移開的。

  第五章 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

  第二十八條 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除依法接受處理外,應當參加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被告知監(jiān)控系統(tǒng)記錄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應在限期內(nèi)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駛機動車時,應當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ǘ{駛小型客車時,駕駛人和前排乘車人應當使用安全帶;

 ?。ㄈC動車行駛中不得使用移動通訊工具或者戴耳機,駕駛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除外;

 ?。ㄋ模{駛證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駕駛車輛;

 ?。ㄎ澹┪慈〉脵C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

  (六)不得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

 ?。ㄆ撸┎坏檬褂脗卧?、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八)不得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ň牛{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相符合的車輛;

 ?。ㄊ攽覓鞕C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保險標志;

  (十一)不得持軍隊、武警駕駛證駕駛地方牌照的車輛或者持地方駕駛證駕駛軍隊、武警牌照的車輛;

 ?。ㄊ┓慕痪笓];

 ?。ㄊ斪袷亟煌ü苤频囊?guī)定;

 ?。ㄊ模┎坏迷诮Q區(qū)域內(nèi)鳴喇叭;

  (十五)不得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ㄊ┎坏脤C動車停放在有禁停標志、標線的道路上;

 ?。ㄊ撸┎坏媚嫦蛐旭偅?/p>

 ?。ㄊ耍┎坏孟蜍囃鈷仈S物品;

 ?。ㄊ牛┸囬T、車廂沒有關好時不得行車;

 ?。ǘ敱茏屨谧鳂I(yè)的環(huán)衛(wèi)工人,道路養(yǎng)護車、工程作業(yè)車;

 ?。ǘ唬┰趩挝辉簝?nèi)、居民居住區(qū)內(nèi)應當?shù)退傩旭偛⒈茏屝腥耍?/p>

 ?。ǘ{駛機動車時不得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車輛、行人安全;

 ?。ǘ┍茏寛?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不得穿插、超越;

 ?。ǘ模╋嬀啤⑽郴蜃⑸涠酒?,服用精神、麻醉藥品或過度疲勞不得駕駛機動車;

 ?。ǘ澹{駛摩托車應當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不得拖拉車輛,手中不得持物或在車把上懸掛妨礙駕駛的物品;

  (二十六)不得在摩托車上加裝音響設備;

  第三十條 駕駛非機動車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靠道路右側行駛,不得逆向行駛;

 ?。ǘ┎坏迷谌诵械溃▍^(qū)域性路口除外)、人行過街通道或者人行橫道上騎車;

 ?。ㄈ┳孕熊囋谑袃?nèi)行駛時只準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

 ?。ㄋ模┎坏迷跈C動車道上行駛或者滯留;

  (五)駕駛非機動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六)將車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

  (七)轉彎時讓直行車輛先行;

  (八)不得在設置禁行標志的大橋、引橋、立交橋、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上行駛;

  (九)12周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十)醉酒后不得駕駛非機動車;

 ?。ㄊ唬{駛非機動車不得牽引、攀扶車輛;

 ?。ㄊ┪礉M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ㄊ┓菣C動車應按規(guī)定載物;

 ?。ㄊ模{駛非機動車時不得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

 ?。ㄊ澹{駛非機動車時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

  (十六)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駕駛殘疾人動力專用車,應當持有殘疾人專用車操作證。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15公里。

  殘疾人專用車、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第三十一條 行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吹缆方煌ㄐ盘柕闹甘拘凶?;

 ?。ǘ┰谌诵械?、人行橫道或者其他行人通行設施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ㄈ┙剐腥诉M入交通管制區(qū)、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不得進入的道路;

 ?。ㄋ模┎坏么┰健⒖缭?、倚坐交通隔離設施;

 ?。ㄎ澹┎坏迷谲囆械纼?nèi)坐臥、停留、嬉鬧;

  (六)不得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上使用旱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ㄆ撸┎坏冒擒嚒⒆奋?、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用其它方式妨礙交通安全;

 ?。ò耍W齡前兒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和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員在道路上行走時,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或其他成年人帶領;

 ?。ň牛┩ㄟ^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通行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ㄊ┬腥肆嘘犜诘缆飞贤ㄐ校繖M列不得超過2人,但在已經(jīng)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三十二條 推行摩托車或者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緊靠非機動車道右側邊緣順向推行,設有交通指示標志的,按照交通指示標志所示推行;

 ?。ǘM過車行道時,按照行人通行規(guī)則推行;

  (三)不得并排推行。

  第三十三條 乘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坏迷谲囆械郎虾蜍嚮蛘吣嫦驍r乘車輛;

  (二)不得向車外拋擲雜物;

 ?。ㄈ┰谲囆械郎?,不得從左側上、下車;

 ?。ㄋ模C動車未停穩(wěn)時不得強行上、下車;

 ?。ㄎ澹┎坏弥甘?、強迫駕駛人違法行駛;

 ?。┏俗ν熊噾敶靼踩^盔,不準側坐或者倒坐;

 ?。ㄆ撸┎坏迷诳瓦\車輛??奎c外攔乘客運車輛;

 ?。ò耍┎坏梅恋K駕駛人操作;

 ?。ň牛┎坏脭y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罰。對情節(jié)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ㄒ唬┚G燈亮時,轉彎車輛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的;

 ?。ǘ┯肄D彎的車輛,遇有紅燈亮時,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

 ?。ㄈ┕室庹趽酰蹞p或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四)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違反規(guī)定載人的;

 ?。ㄎ澹┰谲囬T、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六)不按規(guī)定會車、超車、倒車、掉頭的;

 ?。ㄆ撸┥米栽诟綦x帶和設有網(wǎng)狀標線的區(qū)域內(nèi)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時,未隨車攜帶行車證、駕駛證的;

 ?。ň牛C動車載物遮擋車牌號和尾部燈光的;

 ?。ㄊC動車停車上下乘客不按規(guī)定開啟轉向燈、不緊靠道路右邊擺正車身停車的;

 ?。ㄊ唬┛瓦\車輛邊行駛邊招攬乘客的;

  (十二)向車外拋擲物品的。

  第三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ㄒ唬┏^限速標志標明的時速;

 ?。ǘ┓怯鑫<鼻闆r,突然減速、停車、拐彎的;

 ?。ㄈ┎槐茏岏傠x站點的公共交通車輛的;

 ?。ㄋ模┦袇^(qū)夜間持續(xù)使用遠光燈的;

  (五)通過市區(qū)平面交叉路口時速超過20公里的;

 ?。┏掷m(xù)跨壓兩個車道行駛的;

 ?。ㄆ撸┎话匆?guī)定車道行駛的;

 ?。ò耍┎辉跈C動車道行駛的;

 ?。ň牛S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繼續(xù)通行的;

 ?。ㄊ┬薪?jīng)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讓行的;

 ?。ㄊ唬恳燔囘`反安全規(guī)定的;

 ?。ㄊ┰隈{駛車輛時使用手持電話或戴耳機的;

 ?。ㄊ{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ㄊ模┎辉谝?guī)定地點停放機動車,并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ㄊ澹┠ν熊囻{駛人,乘坐人員不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或者手中持物、在車把上懸掛妨礙駕駛的物品的。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

 ?。ㄒ唬┰谌菀装l(fā)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30公里的;

 ?。ǘ┰诘缆方煌ㄊ茏钑r,不在本車道依次等候、擅自超越、穿插等候的車輛或擅自駛入其他車道的;

 ?。ㄈ┠嫦蛐旭偟?;

 ?。ㄋ模┰谲囕v發(fā)生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能離開機動車道時,不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五)機動車牽引和被牽引時不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归g在機動車道臨時停車時不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ㄆ撸┰趯W生上學、放學時,擅自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口30米路段內(nèi)停放機動車的;

  (八)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guī)定的;

  (九)運載超限物品或危險物品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ㄊ┴涇囘`反規(guī)定載人的;

 ?。ㄊ唬{駛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未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的;

 ?。ㄊ┰诮锅Q喇叭區(qū)域或路段,鳴喇叭的;

 ?。ㄊ┰趩挝辉簝?nèi)、居民居住區(qū)內(nèi)不低速行駛或不避讓行人的;

  (十四)將機動車停放在有禁停標志、標線道路上的;

 ?。ㄊ澹┥米栽谀ν熊嚿霞友b音響設備的。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ㄒ唬{駛機動車時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它車輛、行人安全的;

 ?。ǘ┐┎?、超越、不避讓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ㄈ┎槐茏屨诘缆飞献鳂I(yè)的人員、車輛的;

  (四)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五)駕駛車況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的;

 ?。┎环慕煌ň熘笓]的;

  (七)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時繼續(xù)通行的;

  (八)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ň牛┰谕嚨佬旭傊?,不按規(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ㄊ┬薪?jīng)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ㄊ唬┰趯嵙暺趦?nèi)駕駛公共汽車、營運車輛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以及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ㄊ┻\載危險物品未經(jīng)批準或者雖經(jīng)批準但不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懸掛警示標志、不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ㄊ┓脟夜苤频木袼幤坊蛘呗樽硭幤?、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的;

 ?。ㄊ模{駛特種車輛違反規(guī)定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十五)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保險標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ㄊ┯鲇忻と恕埣踩?、老年人、學齡前兒童橫過道路時不停車讓行的;

 ?。ㄊ撸{駛后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載人時同時載物的;

 ?。ㄊ耍{駛運輸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材料的車輛、用于經(jīng)營的后三輪摩托車等車輛不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的;

 ?。ㄊ牛{駛拖拉機駛入高速公路、城市中心城區(qū)道路或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

  第三十九條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

  (一)不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的;

 ?。ǘ┰谑袃?nèi)行駛時載人違反規(guī)定的;

 ?。ㄈ┰跈C動車道行駛或滯留的;

  (四)轉彎時妨礙直行車輛通行的。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12周歲以下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的,責令其監(jiān)護人加強管教;未滿16周歲的人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處以10元罰款。

  第四十條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ㄒ唬┳砭岂{駛非機動車的;

  (二)駕駛非機動車牽引、攀扶車輛的;

 ?。ㄈ{駛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的;

  (四)在設置禁行標志的大橋、引橋、立交橋、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上行駛的;

 ?。ㄎ澹┓菣C動車不按規(guī)定載物的;

 ?。┓菣C動車不按規(guī)定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的;

 ?。ㄆ撸{駛非機動車時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的;

 ?。ò耍{駛非機動車時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的;

 ?。ň牛┥米栽诜菣C動車上加裝動力裝置的;

 ?。ㄊ┰诘缆飞蠈W習駕駛非機動車的。

  違反本條例第(一)、(九)項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暫扣其非機動車至違法行為消除。

  第四十一條 行人和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

 ?。ㄒ唬┬腥诉`反道路通行規(guī)則的;

 ?。ǘ┰谲囆械郎?,乘車人從左側上、下車的;

 ?。ㄈC動車未停穩(wěn)時強行上、下車的。

  第四十二條 行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ㄒ唬┥米赃M入交通管制區(qū)、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不得進入的道路;

 ?。ǘ┐┰?、跨越、倚坐交通隔離設施的;

  (三)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上使用旱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的;

 ?。ㄋ模┯邪擒?、追車、拋物擊車、強行攔車或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

 ?。ㄎ澹┰谲囆械纼?nèi)坐臥、停留、嬉鬧的。

  第四十三條 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一)在車行道上候車或者逆向攔乘車輛的;

 ?。ǘ┫蜍囃鈷仈S雜物的;

 ?。ㄈ┏俗ν熊嚥淮靼踩^盔或側坐、倒坐的;

 ?。ㄋ模┰诳瓦\車輛??奎c外攔乘客運車輛的;

 ?。ㄎ澹┓恋K駕駛人安全操作的;

  (六)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的。

  第四十四條 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服用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等駕駛機動車的,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滯留其機動車,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持軍隊、武警駕駛證駕駛地方牌證機動車的,可暫扣其駕駛車輛;持地方駕駛證駕駛軍隊、武警牌照機動車的,可暫扣其駕駛證。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慈〉脵C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ǘC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ㄋ模C動車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

 ?。ㄎ澹┲甘?、強迫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跨越道路管線、橫幅等物體下沿距地面低于5.5米的;

 ?。ㄆ撸┻`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ò耍┕室鈸p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ň牛]有法定職責和法定事由,在道路上攔截、檢查車輛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

 ?。ㄈ┥米苑忾]道路交通或者在道路上設置交通信號和臨時停車點的;

 ?。ㄋ模{駛拼裝的車輛、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或者駕駛擅自變更車身特征或擅自更換發(fā)動機、車架、底盤總成的車輛的;

 ?。ㄎ澹┥米允褂锰胤N車輛標志的。

  違反本條例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收繳,并扣留該機動車。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收繳并強制報廢。

  第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的違章、肇事車輛,當事人無正當理由3個月不接受處理的,應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后仍不接受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五十條 交通警察有以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椴环戏ǘl件的機動車發(fā)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ǘ┡鷾什环戏ǘl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

 ?。ㄈ椴环像{駛許可條件、未經(jīng)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fā)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ㄋ模┎粓?zhí)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guī)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五)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校或者駕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jīng)營活動的;

 ?。├寐殑丈系谋憷帐芩素斘锘蛘咧\取其他利益的;

 ?。ㄆ撸┻`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

 ?。ò耍┦褂靡婪哿舻能囕v的;

 ?。ň牛┊攬鍪杖×P款不開具罰款收據(jù)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額的;

  (十)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

  (十一)故意刁難,拖延辦理機動車牌證的;

 ?。ㄊ┓菆?zhí)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ㄊ┻`反規(guī)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的;

  (十四)非執(zhí)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一條 交通警察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五十條所列行為之一,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989年12月27日銀川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0年6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的《銀川市道路交通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相關資料:

  關于修訂《銀川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說明(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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